今天与闺蜜一聚,这一聚也变成我们之间情感维系的纽带,费用AA制挺好。
散场时搭顺车回家,步行十分钟的我们走了一个小时(哈哈),闺蜜说到之前共同的一位×姓朋友(为了避嫌不显示姓名),说她欠了闺蜜的钱130万,随后在路边停车交流。
事情的原委:×姓朋友擅长投资(股票、期货)大家是十几年的朋友,所以闺蜜就给她借了230万,月利率2分,2020年×姓朋友老公查出肺癌以后便不再支付利息,闺蜜预感不妙便打算收回,只拿到100万,×姓朋友是个狠角色,自已名下没有什么资产,之前的股票,期货,一夜之间全部搬空。还有挺多细节。从此闹上法庭。不欢而散,如今还有130万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拿到,从她的退工资扣4千元,130万/0.4万=325个月,一年12个月,要扣27年。好久呀。
教训:贪字当头,贪那点利息,本金却没了,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说不定前也你也许欠了她吧?现世以点样的方式讨回?
与这位×姓朋友已挺久不联系,要是闺蜜不说还真的不知道,是我太闭塞了吗?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象我们这种简单的人真是不够她算计,还是敬而远之吧。
记住,不借钱!不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