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
“原来。”
“嗯!”
这是我第五次喊他的名字,他第三次回头,并应答了我。
于是,我和他便在生活中有了一点交集,正时我们初识。以便下次偶遇,他可以有挑衅我的一丝冲动。
我欠他,让他在我面前主动的机会。也在那天过后,他赶了点儿,起了个大早,跑去一家我们都熟知的糖葫芦店,是个农家小舍。
夏天的清晨,天儿亮得特别早,老板也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就在宽敞的院儿里摆起了花式的冰糖葫芦们,然后会看到头顶的上方有一把巨大的太阳伞,用来遮阳光,遮风,遮尘。
我本是受不了酸劲儿的,所以糖葫芦我并不爱。而此时看着眼前的他,让我突然觉得那些糖葫芦一定会格外的甜腻可人儿,让我顿时想玩弄,想触摸,想吃了它。
看他这个样子,像是买了八九串儿吧。除了嘴里吊着的那一串儿,左手还拎着用塑料袋打包好的几串,我想背后一定还有一群人在等糖葫芦。而糖葫芦们也都一串一串的被静静的套在标有“老北京糖葫芦”字样的纸袋里。他跟我说,老板说这样包起来糖不化,等拿出来再吃,糖葫芦可甜!
他走在我身后,却在下一秒追上了我的步伐。然后,在我的耳畔轻声细语,柔柔得唤了一声“喂。”我,回了头-----
“糖葫芦喜欢吗?挑一个吧。”
“……好,谢谢。”
夜深人静的时候,往往是我最孤独的时候。我会很安静的发一会儿呆,一会儿就好。那是一种静谧,仿佛从未拥有过什么,什么也都无需我畏惧,那一刻的我,迷离在了世界之外。噢买尬,这次我又为何走神!
他个头很高,刚换的发型很不错;他眼角的痣,是吸引人的地方吧;眉毛酥?密?是浓;他的早餐每次都只有稀饭和一张油酥饼,就餐十分钟,却从不狼吞虎咽;午饭,他一般结伴三三两两的人,到大门口的一家餐馆解决;也直到晚班下了,他才去填肚子……嗯,我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喜欢吃辣,他叫原来。
我也曾见过他的自拍照,我领略了他所有卖萌耍滑头的样子;他会在微信上找我聊天,却也不忘在该入睡时提醒我,熬夜对身体不好,到点总说晚安;有一种巧合是我和他的不期而遇,有如某段相遇的途中那一撇浅浅的笑。亦或篮球场上,待他回眸后,我递上的矿泉水;在积攒了这么多碰巧后,我第一次有勇气喊出了他的名字-----“原来”,他听到是我,转身也随声附和“嗯”。
嗯,那这些日子,他会不会觉得我烦?我是不是应该收敛一点;我太热情会不会把他吓坏?收起点光芒吧;他从不懂拒绝我,我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欣然接受,无怨言,不嫌弃;但是,他要真的对我的某些方面不满意,是可以说出来的,我也可以改……此时,走神儿了的我,呆呆地坐着,默不作声,原来是我的脑海浮现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