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党组会首题“必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要坚持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民生福祉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和制度,统筹抓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群众信访件件回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要强化监督质效,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持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继续抓好看守所、社区矫正等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巩固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格局。
四是要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聚焦锻造过硬检察铁军这一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果。紧盯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深化大数据运用,持续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