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到尽头,过去的风花雪月瞬间褪色。一地鸡毛。
现实的真面目,狰狞而又残酷,离婚的双方,清算着一切:感情的、物质经济的、最主要的还是孩子的争夺。
温馨的家庭变成了血腥的江湖,就像平时平静的水面,现在掀起了波涛,年幼的孩子被卷入到了这汹涌波涛之中,他沉浮难定、随时可能遭受没顶的痛苦。不管怎样,孩子终究只能够跟父母中的一方生活了。要怎么做,才能使孩子所受的伤害最少?《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和陈俊生的离婚争夺孩子案,颇有一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平儿才上小学一年级,陈俊生和罗子君都爱孩子都想获得平儿的抚养权,陈俊生的赢面大,罗子君处于劣势。当然最终还得看法官怎么判。法官的依据就是跟谁更适合孩子的成长:最高原则是保护孩子的权益。庭审的时间就这么几个小时。真正的判决就是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护。证据呢,有赖于开庭之前的收集,辩护呢?也有赖于之前的积极准备。跟着所有的事情一样,要想成功,事先的准备月初充分越好,准备才是最最主要的,当然临场发挥也极其重要啊,是啊,不打无准备之仗,至于战争的结局,尽人事看天命了。
那么,罗子君最后逆袭官司打赢了,这完全是编辑编写的狗血剧情吗?
自然不是。我们回顾一下剧情就明白道理了。
陈俊生一开始以为自己是稳赢的,以为他获得抚养权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他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他自己那么好的物质条件摆在那里、而罗子君她的物质条件比他差的不是一个数量级也还在那里。所以他自以为是,准备过程中很是随便,根本不走心。想当然地认为罗子君还是他熟悉的那个,享得了福吃不了苦、不可能找工作,即使律师让他做最坏的打算,他仍然一厢情愿地认为罗子君即使找到工作也坚持不了几天。不仅他不走心,他的爸爸妈妈估计也跟他一样想法。整个官司打下来,平儿的爷爷奶奶的参与度几乎为零。
但是罗子君呢?要说她志在必得,那是夸张了。但是她全力以赴了。她有好几个方面的准备:一是物质条件上的修正:为了争取抚养权,她找了工作,吃苦耐劳,而且获得了上司的认可,稳固了自己的这一份工作。二是打了感情牌:罗子君用她并不完美的经历,但是充满感情,真诚的现场演说合情合理很是让人动容,人都是感情的动物,法官冰冷严肃的外表下难掩一颗温情的心。三她痛击了陈俊生的致命缺点没有时间陪伴儿子成长。
罗子君能最后赢得儿子,团队抱团功不可没。团队成员有亲人、朋友和专家。平时看上去吵吵闹闹的一家人在关键时刻给予了有力的支撑、家人总归是家人,通常胳膊往里拐拳头打出外,一家人吵吵闹闹很正常,但是对外要团结一致。这血浓于水的情是人生活的基础是人奋斗的动力;在技术上面做支撑的,则是律师、贺涵,这是闺蜜的功劳。很显然朋友不在多。有几个就够了;专业技术人员呢,技术越高潮,获得的成效就越大。
罗子君大获全胜:官司打赢了,房子、车子和儿子都归她,这是讨喜的一个结局。但也是合乎情理和法理。
这个离婚事告诉我。碰到某一件事情,即使自己处于劣势和被动的状态,哪怕是非常的劣势和非常的被动,也不要害怕和担心,害怕和担心,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有可能削弱你的战斗力,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冷静下来,分析双方的利弊,然后扬长避短,抓住对手薄弱的完结来各个击破,而作为强者的一方也不要自恃强大而大意失荆州。有些时候自己并没有那么强大,再强大,有时候是自己想出来,有时候对手也未必那么弱小,也许这个对手的弱小也是YY的结果。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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