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泽而渔
竭泽焚薮
诈伪之道,非长术也
《吕氏春秋·义赏》
【原文】
昔晋文公将与楚人战于城濮,召咎犯而问曰:“楚众我寡,奈何而可?”
咎犯对曰:“臣闻繁礼之君,不足于文;繁战之君,不足于诈。君亦诈之而已。”
文公以咎犯言告雍季,雍季曰:“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诈伪之道,虽今偷可,后将无复,非长术也。”
文公用咎犯之言,而败楚人于城濮。
反而为赏,雍季在上。
左右谏曰:“城濮之功,咎犯之谋也。君用其言而赏后其身,或者不可乎!”
文公曰:“雍季之言,百世之利也;咎犯之言,一时之务也。焉有以一时之务先百世之利者乎?”
【今译】
公元前632年,晋楚两国的大军在城濮(城濮,春秋时卫地名,在今山东省鄄城县)对峙。
晋文公将要和楚国人在城濮打仗,临战前,晋文公召见咎犯,问他说:“楚军人多,我军人少,楚众我寡,你看怎样才可以打败他们呢?”(咎犯:狐偃,字子犯,晋文公的舅舅,所以称舅犯。咎,通“舅”)
咎犯建议靠计谋取胜,于是回答说。“我听说礼仪繁琐的国君,不厌文采;频繁作战的国君,不厌诡诈。对楚国您也就用欺诈的办法罢了。”
文公把咎犯的话告诉了雍季,雍季听后说道:“将池塘里的水全部放掉,搞干了去捕鱼,难道不会捉得到鱼吗?自然捕的鱼多!但是明年就没有鱼,不能再产鱼了;用焚烧草木,烧毁林薮的办法打猎,难道不会捕获野兽吗?获得的自然多!但明年就没有野兽可猎了。
“使用欺诈奸伪的手段,靠诈术,虽说现在马马虎虎地可以成功,可一时取胜,但以后就不能再做了,难以再施行,因为这不是长久的办法。最好还是暂和强楚结为友好,增强我们的国力。”
晋文公没有听雍季的意见,而是采纳了咎犯的计策,最后在城濮之战中打败了楚国人,取得了胜利。
可是战后论功行赏,奖赏有功的人员时,把雍季排在首位。
晋文公身边的人进谏说:“城濮之战的胜利,是因为采用了咎犯的谋略,君王采纳他的谋略,可是论功行赏却把他放在后边,这或许不合适吧?”
晋文公解释说:“雍季说的,可以长久受益;咎犯说的,仅得一时之利。怎么能把一时之利放在长久之利之上呢?
【赏析】
本文选自《吕氏春秋·义赏》,义赏,即按道义而行赏,赏罚要合乎道义。文章中晋文公施行赏赐依据的原则,是要以礼义为上,而要以功利为下。作者认为礼义是“百世之利”,而功利只是“一时之务”,所谓“诈伪之道,非长术也”。
成语“竭泽而渔”出自这个故事,把池水放干去捉鱼,抽干池水,捉尽池鱼 drain the pond to catch all the fish to be found there.
比喻做事不留余地,不顾长远,只图眼前,结果吃了大亏。
薮:少水的泽地,也指野草。
“竭泽焚薮”把池水放掉捉鱼,把薮中的草烧光捉兽。比喻目光短浅,只图眼前,不顾长远,缺乏深谋远虑。
making endless demands on the people in disregard of their hard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