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梦》下
三、梦的表现方式
我们发现在释梦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材料并不具有相同的价值。其中一部分是由基本梦念构成,别一部分通常被认为不很重要。基本梦念通常以比较复杂的思想结构和记忆的复合物出现,它们都具有与我们清醒生活所熟悉的思想链的属性。这个复杂结构中的不同部分之间,当然,有着十分明显的逻辑关系。梦本身没有处理这些逻辑关系的手段。大部份的梦都置这些连词于不顾。梦所表达和操纵的只是梦念的实质内容。而恢复梦工作所破坏的种种联系乃是释梦过程所必须完成的任务。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梦中并没有获得任务单独的表现,如果梦中出现一种矛盾,它要么是梦本身的矛盾,要么就是某个梦念的题材所派生出来的矛盾。梦中的矛盾只能以最间接的方式与梦念之间的矛盾相符合。
梦的工作又是以怎样的手段能指出如此难以表达的各种关系呢?首先,梦总是通过整个材料结合成一个单一的环境或事件的方法,把那些毋庸置疑地存在着的梦念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考虑进去,它们以时间上的同步关系再现逻辑联系。为了表示因果关系,梦比较普通的表现方式是先出现从句作为序梦,然后再出现主句作为主梦。对于内容不太广泛且其中一个意象(无论是人或是物)转变成虽一个意象的梦,其因果关系的表达方式又有所不同。梦处理对立或矛盾的方式十分特别,它干脆置之不理。梦有一种偏好,把对立的双方结合起来,或以完全同一的事物表达出来。梦形成的机制所最钟爱的逻辑关系只有一种,即相似、一致或接近关系,亦即恰似关系。它可以在梦中表现为种种不同关系。梦念材料中固有的平行性与这种恰似现象构成了梦的最初基础。相似性与一致性具有共同的属性,它们在梦中都表现为统一性。或表现于已有的梦念材料中,或以新的构造形式表现。第一种可能性我们称之为“同一作用”,第二种我们称之为“复合作用”。“认同作用”用于人,而“复合作用”用于事物的统一材料。但复合作用有时也用于人,把地点和人同等看等。同一作用主是与共同元素有联系的单一一个人在显梦中不断出现,第二个或其余的人在梦中都似乎受到压抑。而复合作用则可以扩展到许多人,梦中的情景可以将有关人的特征综合起来,但并不表现为一种共同特性,这些特证结合为一个新的统一体,即一个复合人物。一般规律是,同一作用和复合作用的结构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共同元素的出现。利用同一作用的做法有效地逃避由抵抗而产生、并施加给构的工作以苛刻条件的稽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