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种名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基层治理模式在各地蓬勃发展,成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这种工作法源于枫桥镇的“枫桥经验”,以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显著成效而广受好评。
一、枫桥式工作法的核心理念
枫桥式工作法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将群众的需求和满意度放在首位。这种工作法强调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枫桥式工作法的实践方式
第一、建立群众自治机制:枫桥式工作法通过建立群众自治机制,发挥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在村(居)民自治的基础上,推动形成民事民议、公约自治的基层民主管理模式。
第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三、创新调解方式:在调解矛盾纠纷时,采用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如亲情调解、道德评议、律师介入等,以情理法兼顾的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第四、强化服务功能:将服务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任务,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等方式,满足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枫桥式工作法的推广价值
首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枫桥式工作法通过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方式,有助于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
次之,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枫桥式工作法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推动了基层治理的创新和发展。
再次之,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枫桥式工作法鼓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了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最后,培养优秀干部队伍:枫桥式工作法强调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培养,通过实践锻炼出一批优秀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总结与展望
枫桥式工作法作为基层治理的一种创新模式,既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具有广泛的实践价值。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枫桥式工作法的经验,不断完善和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为建设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