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成功的把姐的睡裤掠夺了占为己有。当然,我的理由是很充分的:
1.是我很喜欢的猫头鹰呢!
2.穿作睡裤只有姐夫能看到,给我穿去跑步,猫头鹰的价值被更多人看到了!
3.我穿得好看啊!
说起我姐,一个与我而言神奇无比重要之人,接着又给我带来极其呆萌完美的姐夫!
我收拾衣服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十个衣服中八个是姐逛街时买来给我的!我没置办过衣服的这一两年,唯独的蓝衬衣也是她按她的风格给我买的,所以我有时候穿着奇怪也是情有可原的;当然我也有穿着大方得体的时候!
于她一个没打耳洞的人,看见好看的耳环耳钉还是会买下来给我,因为我是饰品控。我好看的耳环均来于她,及我用着的防过敏的一切用品。
她,很神奇吧!
因有她一直以来的陪伴爱护宠爱,保留了很大一部分专属于我的心性;当然我的坏脾气也是她给惯出来的!
我因掠夺了一条姐的睡裤而记的一篇字,姐是不是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