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与法治是我们经常谈论的话题。盖因为在我们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国家里,置法律于不顾,公然与我们尊敬的法律大人掰手腕的至今大有人在,而法律大人也不太争气,竟接二连三的败北,令我等本想靠法律撑腰的无名小辈顿时底气全无,脸面顿失。
中国自古是个权利大于天的国家,“君叫臣死臣得死,父叫子亡子得亡”,根本不需要法律大人来评判是非。几千年的封建帝制,使人们习惯了在人治的环境下逆来顺受,忽然有一天让他们完全依“法”而治,对这位新潮而非人性化的权威,老百姓始终摸不清它的路数,不相信它会替天行道,除霸安良;官老爷们发现手中的权利失去了往日的效力且平添了无穷约束,缺胳膊短腿般地不适应。于是出现了人与法、权与法的争斗,好在经过几百几千几万回合的较量,法律大人渐渐站稳了脚跟,官老爷们则气急败坏,出拳越来越狠,但终于发现自己已严重缺氧兼体力不支。
法治是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志,没有法治这个规矩,社会始终会一盘散沙,老百姓也难以安居乐业。法治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民族多样化,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亟待提升的国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法治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倍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并被上升到国策的高度予以重视。各级政府也不遗余力,极力向群众灌输法治的思想,依“法”而治的口号响彻云霄,一时无俩。
然而法治的现状实在叫杞人不能不忧天也:时至今日,不在少数的老百姓并不相信自我标榜为代表公正和正义的法律,遇事总喜欢在法律以外寻求解决或习惯性的托关系找人,法律对他们来说犹如一位远房亲戚,实在是不能指望和依靠的;即使是法律意识强的,一纸诉状递上去以后,也忙不迭的赶紧疏通人情,生怕法律大人万一给自己一个冷屁股,可就有理也说不清了……
百姓的冷漠与政府的鼓噪显然并不和谐,何也,恶劣的法制环境使然。当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的时候,当官老爷们仍然蠢蠢蠕动,拨弄法律于股掌之中的时候,当人们满怀希望诉诸法律,却被法律无情嘲弄的时候,当金钱可以成为法律天平的重要砝码而左右是非曲直的时候,你有什么理由让人们相信法律是正义的化身呢?
建立优良的执法环境,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已是刻不容缓了.当打假不再成为假打,执法者真正正常执法,不需要颁布五项禁令、六项规定、七条纪律等约束自己的时候,当普法不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真正落到实处的时候,当王子犯法真正与民同罪的时候,当农民不再需要一国总理亲自为之讨还工钱的时候,……,法制社会也就为期不远了。可是,按照目前的国情而言,这一天的到来,比之中国足球队取得世界杯的冠军,恐怕还要遥遥无期。
任何一个事物的完善和发展,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建立法治社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共同努力,这毋庸苛求,唯愿这种努力不会永无止境,以至让人产生“我的心在等待,永远在等待”的感觉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