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不会听荷兰话)和哈利在瓦莫斯街散步,碰到老友扬森,
“嘿!哈利!这就是你退休后的生活吗?带女朋友在老地方转悠?”扬森用地道的荷兰话问道。
“她不是我女朋友,”哈利说,“她是我的证人。”
“你找到她了!”扬森表现得很惊讶,“你打算拿她怎么办?”
“也许和她结婚吧。”哈利回答。
这是他们时隔30年后的第一次见面。30年前,他跟踪过她,一面之缘后,便在心上埋下了爱的种子。30年后的今天,在露丝的签售会上,他们见面了。时隔30年之久,哈利对露丝的爱意却越酿越浓。从来不对各种签售会感冒的哈利躲在书架后面的角落里,看着队伍尽头手握黑笔,一丝不苟签名的露丝,他更加坚定,他已经爱上她了,心跳的速度之快能让他窒息。尽管露丝已经结过婚,有个4岁的孩子。
这在中国是属于非常罕见的现象了。近期有在看《非诚勿扰》的都知道,里面有位单身妈妈,因为有个10岁的女儿而频繁遭到男嘉宾的嫌弃。要么是嫌她年龄大,要么就是嫌她拖油带瓶,尽管她本身有份不错的工作。这样看来,哈利对露丝果然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真爱。事实证明,哈利对露丝的儿子也是视为己出般对待。
哈利读过露丝所有的书籍,包括身边人,埃迪和玛丽恩的。这为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不会为找共同话题而焦虑不安,露丝也不会为他们这次突如其来的谈话而感到厌倦。他们就像好久不见的老友重逢后,无话不谈,谈无不欢那般的自在。
再次见面,哈利十分确定露丝就是他这辈子唯一想要结婚的女人。而露丝面对即将到来的爱情还蒙查查,后知后觉,在整个谈话的过程中,不停地问道,自己会不会被抓。这无不给人塑造一个可爱纯朴的小女人形象。哈利不厌其烦对其解释。这已经预示着露丝第二段恋情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结局。娓娓道来,有一种淡淡的温馨感,让人觉得心头暖洋洋。
哈利说:“起初,作为警察,我跟踪过你。后来,作为警察和男人,我对你产生了兴趣。”哈利这一般咽在肚子无数次的表白,这次终于脱口而出,顺理成章对故事高潮的到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读过你写的一切。”这对露丝来说,何等的惊讶。他对她感兴趣,他迫不及待想知道他未曾参与的过去,他想了解有关她的一切。自从艾伦走后,露丝就无闲心顾及这些,哈利的到来是那么的顺其自然。面对如此露骨的表白,露丝一句看似无心的提问:你去过巴黎吗?这就已经是最好的回应。
来到巴黎后,良辰美景,更是互相摊开了心扉。他们躺在床上,露丝给哈利说她父亲的为人和去世的经过,还有以往交到坏男友的经历。哈利用荷兰语给露丝朗读《不想发出声音时发出的声音》。
这是一个温馨潮湿的夜晚。当晚,露丝就枕着哈利强壮的身躯睡着了,第二天早上趁着儿子没醒过来,匆匆赶回酒店。
篇章结尾,
露丝问:“你退休后有什么打算吗?”
哈利说:“我想娶一个有钱的女人。”
“我够不够有钱?”露丝问哈利。
如果说篇章开头,哈利对露丝的爱意展露无遗,那么露丝这时候的强力回击,不失幽默,又表明心意,这就是两情相悦式爱情最好的证明。我渴望这样的爱情。我稀罕你,你也刚好喜欢我。不卑不亢,一切是那么的顺其自然。
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自然而然想起三毛和荷西流传已久的佳话,
荷西问三毛: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三毛说,看得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
荷西说,说来说去,你还是想嫁个有钱的。
三毛看了荷西一眼说,也有例外。
“那你嫁给我呢?”荷西问道。
三毛叹了口气,要是你的话,只要够吃饭的钱就够了。
“那你吃的多吗?”荷西问,
“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