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结束了喧嚣,以一阵鸟鸣拉开帷幕。
缓缓升起的朝阳,宣示着新的一天来临。
我现在窗前,现在是2023年,我突然想起十年前的自己。
记忆中的那一天,阳光很好,你穿着深蓝色的毛衣,领口处露出白色衬衫的领子,贴着锁骨隐隐若现。
洗的快发白的牛仔裤,白色的球鞋不染纤尘,你整个人给我的感觉也是很干净。
我记得你对我笑,有些腼腆,我看着你执笔在一张小小的便利贴上写下了一行字
别了,2012。
见字如人,这句话一点没错,你的字和你的人一样隽秀,和正直。
你喜欢打篮球,为此我经常假装路过篮球场,却躲在一根栏杆后看你挥汗如雨的模样。
不过我从来没有像别的女生那样在你停下来时,去递上一瓶水。
我仅仅是在你回教室前回到自己座位上,等你经过我身边找我要纸巾时,我再递上早就准备好的纸巾而已。
我承认我可能有一点点喜欢你。
但只有一点点而已。
因为我还没有做到为你忘记姓名,失去理智这种地步。
但我的确为你写过一首诗。
里面暗藏了你的名字,和四个字,我喜欢你。
不过,你也没有机会看到了。因为我说把它好好保存,最后还是连带着一点孤独扔进了垃圾桶。所以我也忘了,忘了那些内容,忘了我曾经喜欢过你这件事。
我说我要送你一场风花雪月。
希望你永远不会忘记我这个女孩,希望我们下次的相遇,既是久别重逢,也可以会心一笑。
这不是什么罗曼蒂克。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心事,和一段很短很短的故事。
故事的结局,是期待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