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被这个世界的温柔相拥。
我是一个个性很强烈的女孩子,很难信任别人,喜欢独处狂爱刺激和自由。我一年半没有写文字,我想潦草的记录一些感动。
记得有一天大雨,外加心情极具悲伤,和朋友在校门口喝酒,然后过了12点进不了寝室,我给老四发消息说让他来接我,然后他冒着大雨跑出去找了我很久,但是我喝多了没有接到电话。早上起来泰哥跟我说:“我不知道你那么爱笑,因为什么喝那么多酒,我们很担心你,希望你快点好起来”。
从那里以后,我再也不喝酒了。
大二的时候我喜欢骑车,一个人在长沙附近游荡。在四面环山起伏小路骑得飞快,手机声音开到最大放着崔健的歌曲“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我喜欢《苦行僧》里面的洒脱,也沉迷于《花房姑娘》想要找个依靠。有一天,我骑到星沙然后经过高架桥的时候找不到方向,很无奈的听着导航里面传来冷漠的声音:您已偏离路线。我比蒸炉上的蚂蚁还要暴躁,只想在地上打滚。后来太阳落山,夜色笼罩整个城市,马路上的霓虹灯照亮街道。因为通往学校是一条没有灯的山路,而我还有40公里才能到学校,在11点关宿舍门之前无法赶到,我打车回去却因自行车无法放进后备箱而不得放弃。经历了多次找不到路和屡次打车被拒。我蹲在路边,给好朋友银牧发消息说回不去了,他立刻给我发了一个红包叫我赶快回来,告诉我:女孩子一个人晚上在外面不安全。
我没有收红包,但是我很感动。
后来,台球厅的老板毕业了,把车子和店一起卖了,我也再也没有骑过车了。
我很喜欢一首歌“给我一瓶酒,再给我一只烟,说走就走我有的是时间”。我不喝酒也不抽烟,但是我说走就走,只不过我还没钱。我喜欢一个人去外地跑马拉松,当你感觉自己真的撑不去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你,你只能一个人跑完然后不管多累还要背着很重的包在坚持六七个小时回学校。我偏偏就喜欢临近绝望的那种挣扎,当你一个人熬过去了就觉得好像也没有那么难。记得最惨的一次,狂奔了一路还是没有赶上凌晨的火车,特别冷静的去售票厅买票然后做了14小时的硬座。糟糕的事情总是喜欢结伴而行,14个小时的硬座后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打开30度的空调哭的说不出来话,我以为自己走不出去。没想到自愈能力超强,第二天我就去跑步了。
我每次都发誓,再也不买硬座了,后来发现每次都买不起高铁。我希望我以后,可以一个人挣很多钱去很多地方。
老二是我遇见对我最好的人没有之一,不是我男朋友但却比男朋友好一万倍。冬天我跑步站在操场上帮我拿棉袄,我买的衣服大了要退货把他从网吧叫出来帮我送去快递店,我写的文章会发给他帮我一个个改错别字,我制图课挂科需要重修,每次上课坐在隔壁教室画好图从门缝里扔进来,我出学校没有零钱坐地铁都会在寝室楼下等我,喜欢编辫子让他发视频学会了在食堂帮我,在他没有走之前我的任何一场马拉松他都会请假在火车站接我帮我背包,对我足够了解还记得送我蛋白粉肌酸和蛋白棒。他去部队的前一天,把自己大内存的手机跟我互换。我爸妈都把我当成男孩子,也从来没有被宠过。他去部队后我发现我长大了。
以前我对大学的幻想简单粗暴,就是在花开的春天躲在桃花树后接吻,夏天的傍晚穿着短裤牵手走在校园,南方的秋天没有金黄的落叶却有甜到心坎的桂花,轻轻将黄色的花朵撒到你的头顶,还有冬天偷偷把冰凉的手塞进你的脖子。只可惜,我一年四季都是穿着短裤在操场跑步。我也有过男朋友,只是后来分手了加入单身狗的行列一去不复返。结束了一段很糟糕的感情,再也不想沉迷于短暂的安全感在不持久的温暖中沦陷。所以喜欢健身,喜欢肌肉包裹得身躯带来的安全感和束腰的温暖。
小时候想着长大,想涂口红穿高跟鞋,长大才发现我的脚根本买到高跟鞋,我也不想长大。我跑马拉松的时候喜欢单曲循环毛不易的歌,就像永远听不腻的《消愁》还有永远跑不完的步。只是,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