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员干部当以“紧日子”涵养“好作风”

“俭节则昌,淫佚则亡。”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作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犹如一声振聋发聩的号角,进一步拧紧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在全社会掀起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热潮。党员干部更应把过“紧日子”当作一种习惯和常态,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对好标、责任上扛好担,过好“紧日子”,涵养“好作风”。

思想上绷紧弦,树牢节约意识,让“好作风”内化于心。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过“紧日子”绝非权宜之计,而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长远之策。从革命战争年代的“红米饭、南瓜汤”,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勒紧裤腰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有力武器。如今,虽然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也更加复杂严峻,“紧日子”不仅是应对困难的必要手段,更是锤炼党性、砥砺作风的重要方式。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过“紧日子”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时刻提醒自己“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切实增强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 。

行动上对好标,严守规定要求,让“好作风”外化于行。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精打细算、从严从紧。在经费使用上,要严格把控每一笔支出,杜绝“大手大脚”,确保资金用在民生实事、发展要事上;在公务活动中,要严格遵循标准,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务实高效推动公务活动规范运行;在日常生活里,要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做起,养成简朴节约的生活习惯。无论事务大小,不管公私场合,都要对标《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践行勤俭节约,形成“头雁效应”,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节约行动中来。

责任上扛好担,彰显铁肩担当,让“好作风”实化于效。过“紧日子”绝非没苦硬吃,而是通往群众“好日子”的必由之路。党员干部要有“日子越紧越向前”的闯劲,在经费“瘦身”、开支“节流”的约束下,锚定为民服务的“靶心”,将每一分节省的资金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及时雨”、推动发展的“助推器”。无论是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战场上,还是在抓实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或是在关乎民计民生的每一件“小事”上,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过好“紧日子”的同时找到破解难题的“金钥匙”,激活发展的“新引擎”。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用党员干部的“节衣缩食”换取人民群众的“丰衣足食”,用党员干部的“紧日子”拼出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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