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
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叶落而知秋。或许你不懂,我也不太懂,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喜欢这种老话,另类晦涩,爱拿着这些话装深沉,也像我过去十六年的人生装理智。
从小到大,我对人都表现出一种从脚趾到头顶的高冷。一腔热腾地血,一张冷酷的脸,一双爱笑的眼睛,一个下垂的嘴角。周围的人对我评褒不一。对熟人我是一个疯子,对生人我是一个傻子。从不主动交往任何一个人,他们找上门来,便再也不想离去。我喜欢在生人与熟人的嘴里做对比,喜欢看他们诧异的眼神与不相信。
走了十六年这样的路,痛苦而骄傲,为自己是个异类。
那些陌生人啊,大概不相信我在玩二十多个社交软件,大概不相信我追星,大概不相信我爱薛之谦爱tizzy. t,大概也不相信我也常熬夜到凌晨,是个癌级的手机控,更不相信我此时此刻写在简书。他们不需要相信,就让我一直保持神秘感。
大冰在《我不》中,写到小蓝和蠢子,我很喜欢。喜欢蠢子外表的憨和心里的热。他这种表里不一,坐上吧凳,就能把一切交给小屋。带着黑色的镜框,像个异类,我跟他相似。
也许别人会羡慕我,我的生活,我的性格,我的路。但这一副冷静的外表必是无数次自我保护意识作祟的结果吧,我想是这样的,毕竟我经历过,并且成功练成了。
以后也将继续,这种变态的令人揣测的“高冷”。毕竟,这是这个社会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