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初中的时候,经常在英语书下放一本小说。
那还是06年的时候,那时手机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还是珍贵的,撇开校规不说,全校恐怕也找不出几个带手机上学的同学。那时最流行的还是杂志连载,还是一本本出版成册的书,同学之间你借我我接你,或是到学校门口的小图书馆里租借。
英语课,枯燥的语法,各种记不住的新单词旧单词,再加上一个脾气火爆、不苟言笑的英语老师,这课程好像就是为了让人讨厌而设计的,总是一大半的人都是极讨厌的。
都说人是随波逐流的,越是不坚定的,越容易随大众,我就随了大众。
那时的英语课,课本下总是可爱淘,明晓溪,最小说……每天做梦都是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也曾经幻想过自己是主角,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
那时还不曾有过要做创造故事的人的想法,直到长大毕业工作,感觉被枯燥平淡的生活压榨的失去了诸多引以为傲的想象力,突然觉得或许自己也可以创造一些故事。
万事都需要一个契机,大多的开端就是因为不甘于某些遗憾。在不甘于某部影视剧的遗憾后,终于郁结于胸,下了决心去写了第一部同人文。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一部同人小说能成功完成,真是多亏了每天增加的阅读量,就像看着自家孩子被人认同似的。
那篇文写了两个月,看着贴吧里不断有小伙伴留言,让我再一次有信心可以做一个故事的创造者。于是开始不断的构思新文,写什么,怎么写?就这样提笔写一段,删一段,总是还没孵化就被自己毙了。
原来写小说真的很难。好不容易想了大纲,再网进填充,写了两章,刚准备挖坑,就发现逻辑有问题。把逻辑理好,又发现转折太突兀……磕磕巴巴,跌跌绊绊,不断打乱重来。文章也不断再重编,发表,锁住再解锁,一系列恶性循环,还未进入故事,有感觉缺氧……
流量,热点,浏览记录,几天下来均为零。还是挺打击的,不得不将文撤回重新再来。去贴吧逛了许久,所有人都在说只要坚持,只要文好,该有的总会有的。
终于还是决定继续走下去,因为生活日复一日,总要笔耕不辍才会添彩增色。
酒香不怕巷子深,花香自有蝴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