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也要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条例》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助推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动力。
正确的“三观”是推动民族复兴伟业的精神密码。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三观”,是党员干部必不可少、不可或缺的思想觉悟、内在素养。正确的权利观要求党员干部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用权为国家谋未来、用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正是公正用权的重要性,为官者就是要抵制各色诱惑,如逆水行舟,一刻也不能放松,将手中的权力运用好,不仅要指挥得法、令行禁止,更要造福国家和人民;
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业绩方面不能浮于表面、浅尝辄止,仅仅满足于过得去、还可以、让领导认同就行,最终还要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要有愚公移山的志气、滴水穿石的毅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民做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交一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完美答卷。正确的事业观要求党员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这份事业当作权利的阶梯、牟利的基石。我们要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始终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真抓实干、勤勉工作,才能履职尽责、干出实绩。
严守党纪法规是民族复兴伟业的行动准则。严守党纪法规不仅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也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还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条例》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一个党员,能否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能否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能否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体现在他的党性修养强不强,如果党性修养不强,就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就无法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的关系,也就无法摒除私心杂念,一心一意为民造福。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党的规章制度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只有不断锤炼自我、提升党性修养,才能自觉做到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对好的一面不夸大,不好大喜功、不贪图虚名,对差的一面不避讳,不遮遮掩掩、不文过饰非。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作为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政府,站稳在世界、时代、历史的风云变幻中,为人民守住和平的国家,为国家守住安全的防线。
党的一百年风雨兼程,道不尽坎坷沧桑。党的一百年风云巨变,数不尽的伟业辉煌。我们要深刻明白党建设新中国的来之不易、难得可贵,更要珍惜党奋斗百年取得的累累硕果。在新的一年,我们要为常态化、持续化落实新条例,以正确“三观”和党纪法规为双翼,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开启新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