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女娃,不喝酒,也不好酒。但对酒却有着深刻的记忆。
印象中,第一次喝酒是在七八岁时,喝了一杯只有一点度数的葡萄酒,结果喝醉,昏昏沉沉睡去,醒来时,头疼了好几天。第一次知道,酒是醉人的东西。
第一次喝白酒,是在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记得那一次,喝了好几杯,难闻的酒味儿,不断地灼伤着我的喉咙以及味蕾。无奈,是领导亲自斟酒,以为倒一杯,就得喝一杯。结果,把自己喝得晕晕乎乎,连走路都不大稳,但神志无比清楚。后来,斟酒的人说,我的酒量很大。这才明白,原来酒场上喝酒,得劝着喝。
第一次喝红酒,是在家里。过大年,赶了一回时髦,买了瓶红酒,抢先喝了一杯,结果胃疼无比。从此,沾到酒,就会胃疼。原来,酒,是伤人的东西。
再到后来,刚结婚,融入另外一个家庭,处在磨合期。情绪低落,悲伤之中,给自己倒了半杯酒,一饮而尽,后浑身无力,但心里越发清醒。才知,酒消不了愁,借酒消愁愁更愁!
再后来,在必要的场合,迫于无奈,喝一点酒。不胜酒力,头立马晕乎乎,身体多了不舒服,但举止言行一切如常,大脑清醒无比,也没有酒后失态。那么,那些号称酒喝多了的人,给别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时,又何以得到谅解呢?
故意为之?火上浇酒?借酒生事?难怪,法律规定,酒后生出的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酒,醇香甜美,过了,就是始作俑者。好喝酒,好做人,不胜酒力,那就量力而行。
万不可借酒生事,酒后,说错了话,办错了事,后悔都来不及!再者说,喝了酒的人,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何苦自欺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