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定篇幅、完整的表达应该是评价一堆文字能否被看作一篇文章的最基本要素了,以此看来,我个人的写作不过才短短三年,前两年也仅仅数十篇,入驻简书以来倒积攒了百篇长短不一的文稿。
我的写作冲动完全是看书的后遗症,幼时入学较同龄人是晚的,但自从接触到课本那一刻就彻底喜欢上阅读了。小学时接触到的课外书只有两本,《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是在一个高我几届的同乡那借的,她那年暑假去给人家“配花”了,即一种品种比较好的棉花,需要人工授粉,结出的棉花无籽,较传统棉花更柔软、暖和,价格更高。假期快结束的时候她回来了,去找她玩,一眼瞅见了桌子上从来没见过的书,借了书就回家了,前前后后看了很多遍,觉得很是新奇,世间竟还有如此尤物。小学时其余读物就是自己的语文课本,改版前的语文课本,和同学合订的半份报纸,班里所有同学的作文书,一直到毕业才拥有自己人生第一本书,一本作文书,但只看了一遍,初中后更是没看过一本作文书。
《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人生中第一本正式意义的书,在借来的老版语文课本里有一则节选其中的课文,里面的冒险精神特别吸引我,一直想了解到在岛上的其他生活。初中其实比较流行穿越小说,有的同学半夜还打着手电在被窝看,自封“故事大王”,也曾借了看过两本网络小说,但后来发现一个老师那卖的有另一种书,尤其有我心心念念的《鲁滨逊漂流记》,于是就开始了攒钱买书的生涯。第一次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心里很是激动,很快就看完了,一本接一本的买下去,就把穿越小说抛到了脑后,当时也有对穿越小说的不好评价,但我并没有特别的反感,只是现在比较庆幸自己选择了严肃阅读。
前面说“一本一本买下去”,其实初中三年不过买了十几本,那时一周的生活费不过三十元,往往攒好久才能买上一本,买的少读的少,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虽然喜欢看书,但还没有达到嗜书的程度。高中学习比较紧张,根本没有时间看书,但高二开始疯狂买书,人生中买书最多的时光就在那,看着家里的书装了一箱子、两箱子、三箱子……心里那叫一个美。
大学买的书反而少了,主要是贵,随便一本书就几十,实在舍不得,图书馆也去的不多,电子书倒是看了不少。但比较重要的一点,只到大学,才彻底明确自己喜欢看书的这一爱好,并且满满的也发展成嗜书如命的程度,在无数书的浸淫下,才有了如今写作的契机。
以往写作是少数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干的事,作家身上仿佛有一圈神秘的光环,如今,不可尽数的视频、直播,倾泄而出的自媒体文章,我们有太多的手段来表达自己。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学者作家熊培云在一篇文章里说,“以往听太多了,现在只想说”,当然他的语境不是在这里,但人人争着表达自己的判断是不错的。
在我心底,仍然保存对严肃文学写作的敬畏,可以说,目前为止,我所有的不过是练习,远没有达到我内心对写作的看法,尤其我坚决不认为自己是和大众一样的纯粹表达自己,我想要的,是真正的文学创作,区别哪呢?我以为是可读性。或者仅仅是我个人的阅读习惯。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练笔,写作是简单了,但离想要的写作好像越来越远了,那个写作应该付出情绪,是生命在燃烧,但现在实在是太简单了,贩卖情绪而已。
这里,我梳理了自身的恐惧绝望,埋葬了过往的懵懂羞涩,藏匿了勇气诚挚。这样的人是可怕的,连自己都能背叛的人,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他呢?就像《神们自己》,情者杜阿最最反对,却终究还是和抚育者奥登、理者崔特共同幻化出掌握最高权力的长老伊斯特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