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幼的时候特别喜欢画画。
那时候学的是中国画和素描,用的是廉价的宣纸和便宜的马利牌铅笔,国画课用的是爸爸给我的一得阁墨水,爸爸说这个墨水是香的,我凑过去一闻,沾了一鼻子;铅笔黑色当中带着绿色的无规则条纹,用金色印上H至B的规格,母亲给我买了一大盒,各种硬度的都有。每个星期六,我就带着这些铅笔和画纸去学校上兴趣班,一节课国画一节课素描,上完课和其他小孩一起站在美术教室对面的水龙头前面洗毛笔,墨水把整个水槽都染黑了。
美术老师经常迟到,据父亲说是前一晚上都在打麻将,因为抽烟过度牙齿也是黄的,头发是蓬乱的,一看就是急急忙忙起来没刷牙就来上课了,经常穿着芥末黄色的毛衣和灰色旧夹克,但是我小时候觉得他的发型和牙齿带着艺术家的高级感,现在每次看到八十年代青年相关的电视剧里出现的人物 我都会定睛一看,呀!就是我小时候的美术老师!
小学的时候语文是强项,但是数学就很差,农村里的小学,英语就更是不教的,所以好像我们有很多美术课和体育课。放学了我也没拉过小提琴也没谈过钢琴,估计这俩东西是什么都不知道。我记得我们在美术课的时候去河边挖过烂泥做泥塑,也刻过石膏块块,用水粉画过抽象画,也写过毛笔字。
过了二十年以后想起,原来我最深的记忆,都是那个带着“高级感”服饰风格的美术老师带来的。又一次经过小学门口,进去晃了一圈,好像美术教室对面的洗手台没了,新的教学楼站在那里,好像看着我,觉得我特别陌生,我也觉得他特别陌生。
我读了初中以后放弃了毛笔字,也放弃了绘画。选高中的时候,美术高中被坊间说成不入流的,好像进去以后就要画身体光溜溜的模特。于是我放弃了,高中拼了老命才上了一所二本大学,上大学、读研究生、出国、结婚、生孩子。画笔这个东西,这么多年和我完全没有关系,我甚至没有想起来过自己儿童时期兴冲冲从事的那些事情。
我一直和好友说文学是我的骨头,支撑着我从小到大的生命,所以我不后悔没有读美院读了文学院。其他的艺术风格诸如摄影、绘画、音乐,我也爱,虽然做得不好,虽然分散了我的时间,但是依然爱。他们像我指甲上画的花、嘴唇上的口红,脖子里的丝巾,没有他们,我变得多么无趣!木心在《文学回忆录》里说,一个人到世界上来,来做什么?爱最可爱的、最好听的、最好看的、最好吃的。
二十九岁的时候我重新开始了绘画。大部分时间在临摹,也偶尔---为数不多---去街上画看到的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我想做的事情太多的时间太少,一般一个月只折腾出一副,过几个月翻出来,觉得画的差了一些,而手边的那一副又好了一些。
画画的时候,时间流动的速度是成倍增长的。导致我匆匆忙忙差点错过孩子放学的时间、把锅子里的面煮得糊了、忘记今天要去洗衣房清洗成堆的衣物。实在是不够格的主妇。我把画用磁铁贴在冰箱上,做饭时的热气升腾而起,转头看到腾腾的雾气中的那朵花,觉得它开得更好了。师兄说,我这是在川流不息的吃饭中的灵魂出窍。我又想说,要不是川流不息的俗世生活,要不是每日厨房里的酱醋茶,要不是烘干机里转动的衣物发出的清香,要不是吸尘器开动发出的嗡嗡响声,这灵魂的出窍,不会那么有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