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双十一越来越近,除了各种广告越来越多,也少不了一些不一样的新闻。
第一条看到的就是“学生求双11不断网 湘潭大学:肆意放纵非良好消费观”。这所学校可能本来就有12点断网的规定,那该不该为双十一破例一次呢?学校的回答很好玩了,言下之意:我是为你好。
不破例是为了维护学校制度,这个理由我可以接受。但说为了学生良好的消费观,未免有点冠冕堂皇了。比起断网来引导消费,我更喜欢通过理性引导,比如告诫大学生不提前消费、量力而行,按需购买等。
还有一条也是关于双十一的。
消费时遇到的这些“规定”,都是霸王条款:①特价商品,概不退换;②进饭店禁止自带酒水;③进电影院禁止自带食品;④包间最低消费XXX元;⑤消毒餐具另收费;⑥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⑦金银饰品概不退换;⑧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⑨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
以上几条真的是霸王条款吗?
向盼哥询问了以上几例,除了对2,3有争议外,其余都不觉得是霸王条款。
由于近几年加大消费者保护的力度,作为天猫的商家,常会处在被动的地位。一有纠纷,有的明明是买家的问题,小二都会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只能吃哑巴亏了。
交易本质是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强买强卖。为什么交易后又来提出各种违背交易前提的要求呢。比如说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商家在换季或者又库存压力的时候,大多都会选择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来促销。考虑到退货成本,很多会要求不退不换。
在买家购物前,商家已经表明了不退不换的要求,买家在知悉此条件的前提下,购买后仍要求退换货。这就是不合理的要求。
交易遵循事先告知,双方自愿的原则。既然愿意购买,默认已经接受了卖方的要求。此时官方出规定支持买方,必然会扰乱市场秩序,给占便宜的人可趁之机。
市场有自动调节的功能。如果卖方的条款实在不合理,则它会逐渐失去市场,最终淘汰。能在市场上存活下来的,必然是符合市场规律,买家买账的条件。何不把这些交给市场呢。
而真正需要打击的是哪些呢?制造假货,仿冒货的人,制造违法祸害身体健康产品的人,这些人若是不趁早打击,可能在买家未识别的时候,已经赚了黑心钱。况且中国人口众多,信息封闭,就算是一锤子买卖,基数大的时候也是巨款。社会影响极大。
希望我们的规定多从长期市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不要一叶障目,以偏概全。表现都有一定的社会原因,顺应市场潮流,才可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