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约而同地,我们到了烧烤园,挑了个偏僻一点的角落,我此刻之所以挑这么隐蔽的地方绝对没有其他的什么意思,倒有些怕被别人看见的惶恐,我们点了些烧烤,我问她喝什么,“奶茶,”她声音很轻柔,“你呢?喝可乐?还是啤酒?”我想也没想就说啤酒,自从上了大学,我就很少喝可乐了,大都喝啤酒,我认为自己是大人了,独立了,不能再像小孩一样总是喝可乐了,所以大学别人一般都叫我的名字了。
现实中的她挺安静,小心地咬着一块炸芋头,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低着头吃东西,持续了几分钟,“你怎么不说话?”我们俩同时抬起头来,异口同声地说。然后又各自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就像一杯奶茶,又香又甜,老实说,如果我那时候有恋爱的动机,没准她就成了我的女朋友了,后来我手机丢了之后,也就没有了她的联系方式了,尽管我也知道她在哪个班,我也没有去找过她,有时也会在QQ上偶尔碰到。她用小勺子勺了一勺奶茶,放进口中,抬起眼说:“我知道你!”
“那我怎么不知道你?”我惊奇地问。
“那时你在五楼练琴,我去找我老乡,一眼就看见了你抱着一把蓝色的吉他,旁若无人地弹,我站在窗口看了半天,你头都没有抬,你那聚精会神、全神贯注的样子很好看。”说完她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又抿了一口奶茶,“后来在时代上网时发现你老坐最后一排的那个位子,我就决定认识你了。”
我没有一丁点的印象,没有话题说,就自顾喝啤酒,时间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我让服务员过来买单,她一算一共是67块钱,算60得了,可我哪里有这么多,正犹豫怎么办,她已经拿出一张一百给了服务员,我连说不好意思,她说其实她认为男生女生第一次一起吃饭应该男生请的,但我没有,还是算了。我又说了几次不好意思,她说那下次你请我,我连忙答应。
我陪她走了一段路,到山下的途中,永文恰好从网吧出来,碰到我们,永文朝我又阴笑了一下,说我先走了,然后又回头在我耳边说:“不错嘛,今天晚上我帮你掩饰一下你的床。”我打了他一拳,也没有敢说什么话。我们又走了几步,她说那是你朋友吧,要不你不要送我了,我自己回去,我说那也好,就叫了一个摩的,付了钱说送她到民族宾馆,她坐上车向我挥了挥手就走了。我追上永文,永文惊问:“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忙说:“乱说什么啊,只是一个普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