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春光在微信里语音我,咱家哥哥明天去大连,他给你带了礼物,你定会喜欢。
春光是我的初高中同学,她的老公,我称为哥。
昨天晚上,我便出现在哥面前。
本来给他带了一盒洗好的樱桃,下车时却忘了拿。在辽师大校园深处兜转着找到他入住的5号楼,空着手,对他说,本来是有樱桃来着。
哥笑,去刷杯子泡茶,笨手笨脚。又拎出来捎给我的礼物,台湾的茶具和茶。
和春光视频一会,说了几句煽情的话。她说干脆明天你和哥一块回来吧,给我做饭吃,来吧来吧。
春光和我,一年大概也就联系三两回,过年的时候不会互相拜年。并且现在,由于各自生活圈子的不同,表面上能碰触的话题也不多,偶尔突然想起对方,打个电话寒暄几句就挂了。
她曾在北广读博,2005年的暑假,我在她的双人间学生宿舍住了一个星期,俩人白天去逛潘家园,晚上冲完凉啃西瓜。
那时我们都有些情感上的困惑,话题长的时候,像一起缠绕一球细毛线,绕到下半夜。有时又聊得很短,一边说着,一边扯下发辫上的橡皮筋套到手腕上,之后便躺下睡了。
我们之间有种坦诚和大胆,几乎没有不敢触及的话题。当我们把最隐秘的私情讲给对方听时,没有丝毫的犹豫,反正我没有,也没看出她有。
初中一年级时,认识春光,那时她二年级。我们两个因为值周相遇,她一开口说话,我便喜欢上她。
为什么呢?因为她的声音太好听啦!
蒋勋的声音好听吧,有人说那是因为前世他给寺庙捐过一口钟。前两年把这个典故说给春光听,她这个厚脸皮,说有人也这么形容过她的声音。
行吧,我承认,初识她时,她的声音,给了我天籁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