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跳下大树,走到他的面前,用指尖挑起他的下巴,盯着他的眼,问他为什么不还手,我还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眼睛里没有一丝波澜。我对他起了一丝兴趣,不,应该说他故意挑起我对他的兴趣。
我开始关注他的生活,谁都没有发现,我们开始慢慢走近。
直到有一次,我和别人打架,打断了别人的一条胳膊和两个门牙,自己也受了不小的伤,胳膊被划了一个大口子,肚子被踹了几脚。刚好被路过的他看到,他带我去了他家,帮我包扎伤口,给我做饭。因为我觉得我欠了他一个人情,所以我在学校处处帮着他。
有一次,我有一个手下,他为了一个女人,把我的放心的地方告诉了我的死对头,所以少不了一场恶战,虽然我最后赢了,但体力也是所剩无几。刚好我赢得时候,下了大雨。可能就是主角命运吧,又刚好被他捡了回去。他家很大,但只有他一个人,我问他,为什么只有一个人?他说,他的父母离婚了,都不愿意养他这个儿子,所以他们每一次都发过来几百块,加起来刚好一千五。我听了之后,沉默不言。他看见我不说话,起身去熬姜汤了。
因为这件事,我对他的存在了一丝丝不一样的情愫,当这丝情愫慢慢变深是,我变察觉到了。我知道,这是喜欢,我向他告白,他接受了。一切都像安排的,我告白,他接受。刚开始我还没有觉察到什么,可时间过得越久,我察觉的越深。
他终究是不耐烦了,开始喜新厌旧了,开始讨厌我了。
我发现了一件事,原来每一个人都会喜新厌旧,连我也不例外,
所以,对这样的结局,我还能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