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天从书架上翻出来的一枚小戒指,珍珠上落满灰尘,看样子被遗忘的时间不短了。我拿起来用手捻去灰尘,珠光柔柔的发亮,这要是放个三五年,恐怕就应了那句人老珠黄。
戒指是我编的,入门级难度,估计是上课做演示样品吧。黄蜡线带着些许金属光泽,用连续蛇结编成戒圈,仿的一半金子的意味。当初多半是不喜欢的,要不然也不会丢在一边了。如今拿起来擦干净直接套进食指,却怎么看怎么顺眼。
珍珠算得上画作里的灵魂高光,无论和什么材质搭配,都能兼容并蓄。看来,我得再补一对耳坠子,秋风吹散了燥热,可以重拾起装扮的心思,话说回来,我洗手台镜柜里的粉底恐怕是要过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