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亚派
本质上是因果决定论。其关于自然律的思想对后世法学研究有很大作用。
Ⅲ伦理学:斯多亚学派的逻辑学的物理学都是为伦理学服务的,伦理学也是最能代表斯多亚学派之为斯
多亚学派的部分。
与伊壁鸠鲁的幸福主义伦理学不同,斯多亚学派在伦理学上主张德行论。在他们看来,德性是生活的
最高目的,至高无上的善。所谓“德性”即按照自然的本性而生活,亦即我们的行为与住在宇宙的法则
相一致。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应当按其本性即理性而生活。宇宙是有理性的、有秩序的、有目的的和
谐整体,人是宇宙的一部分,神圣之火的一个火花,他是一个小宇宙,因而人的本性与宇宙的本性是同
一的,他应该与宇宙的目的协调行动,把神圣的目的当做自己行动的目的。虽然伊壁鸠鲁和斯多亚学派
都主张按照自然而生活,但他们所理解的自然是不同的。
斯多亚学派的伦理学是一种理性主义的伦理学。要遵从自然而生活,遵从宇宙的逻各斯,使自己的行
动符合理性,就必须使自己的灵魂清醒,让理性领导自己,理解自己在大宇宙中所处的地位,有意识有
理性地作为一个宇宙成员尽其本分,这样的生活就是由德性的。所以真正有德性的行为就是有意识地导
向更高的目的的行为,是清醒地了解道德法则而作出来的。这就意味着道德行为乃是一个人对善有完全
充分的知识,而且有意识地实现善。这就意味着道德行为乃是一个人对善有完全充分的知识,而且有意
识地实现善。
德性论是斯多亚学派伦理学的核心,德性是唯一的善,不道德是唯一的恶。斯多亚学派主张人不应当
为诸如快乐、烦恼、欲望、恐惧等激情所奴役、所支配,激情是荒唐、夸张的感情,是灵魂的病态,我
们不仅要节制激情,而且要努力根除它们,要断激情,这样才能达到不动心的理想境界,才能合乎理性,
顺从理性,能如此便是善,便是道德,否则便是恶。美德与罪恶是截然对立的,在此两者之间没有什么
非善非恶的中间的东西存在。但中期斯多亚派认为善恶之间的中间的东西是存在的,如财富、健康、生
命等本身并非善,而贫穷、衰弱、死亡等等本身也并非恶。但他们又认为这些东西是无足轻重的,应当
采取不介意或不关心的态度。
从这种伦理观出发,斯多亚学派激烈地反对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的伦理观,而鼓吹禁欲主义,ᨀ倡宿
命论。他们认为快乐不是善,而是灵魂上的恶,即使有快感这样的事情,它也只是活动的一种结果或附
属物,绝不是人的甚至也不是一般动物的第一爱好。
斯多亚学派的这种禁欲主义和宿命论观点在罗马斯多亚学派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并且进一步走向宗教
神秘主义。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伦理道德问题上。他们信奉神,宣传神的恩惠,教人畏惧神灵,对神的
旨意、对不可避免的命运无条件地屈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