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了一本书《走出非洲》,看了一部电影也叫《走出非洲》。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虚荣的富家小姐,为了获得男爵夫人这个名号,不远万里来到非洲。她试图去爱自己的丈夫,却最终因为种种缘故心灰意冷。于是,她的心被那片大草原虏获。
我突然发现,与动物之间,其实有一种像是与男朋友一样的亲密关系。动物很厉害,拥有我们没有的属性。
她第一次一个人骑着马在茫茫的草地游玩,遇到了一只不吃人的狮子。第一眼看到这只狮子,她正准备拔起腿逃跑,枪放在了马鞍上。丹尼斯对她说:不要跑,动物就是这样,它们喜欢不惧怕不胆小的人类。
我想起初中有一次放假回老家,因为没有搭到面包车,我一个人徒步走了四五十里。途中被三只狗和一头大黄牛拦在路上。当疯狗大声吠叫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逃不掉了。所以我选择了与它们对视,并且迎面向他们走着。
就是这几秒钟的心理对弈,胜负已经分出:我赢了。尽管我的双手已经被汗湿,脚步却始终没有停下来。狗停止了吠叫,也解散了对我的包围圈。我眼神向左示意,它们也往左看去。
02
她在非洲,与那些高大的树木,与那些奔跑的羚羊成为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一只名叫雷雷的母羚羊被抱回家里,后来雷雷自己走出家门,在森林里和一只公羚羊结合。它再也不来常住了,只是远远地吃着仆人留在院落边上的玉米粒。它生了羊羔,带领着羊羔再次在她的庄园里出现。我想它是来向曾经的主人报告母子平安的吧。
十分离奇,十分甜美的事情在动物身上发生。这样想着,我干脆把昆虫也算进来好了。
想象一下:
在一个傍晚你将见到三两只萤火虫,像几颗孤零零的探险的星星,在微风中浮动,忽上忽下,仿佛在波浪上,又仿佛在行屈膝礼,随着飞舞的节奏,它们亮起微弱的灯盏。你可以逮住一只,放在你的手心上,让它闪亮,发出奇异的光彩,传出神秘的信息,而它身体周围,又映出一个萤绿色的光圈。到了第二天夜里,树林里就有成百上千只萤火虫到处飞来飞去。
对于我来说,这件事情真实地发生过。我小时候,在我老家夏末初秋的夜里,我经常能见到隐藏在杂草里的萤火虫,还有飞得比房檐还低的萤火虫。它们曾经在我的罐子里借宿了一晚,陪我度过一个幽黑的夜晚,经历一场醒来就忘掉的梦。
03
她离开非洲的时候,刚刚长起来的半大的孩子还没有习惯过离别。在那里,全是土著,全是往天空疯长的大树。直到她离开的前几天,他们还以为这不过是她开的一个玩笑。后来,住宅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搬空了。她坐在车上,在很多个山头的转弯处,还看到站立在远处那里的少年。
我离开老家,为了学业,为了很多事情。那里的年轻人都走了,留下的全是走也走不出去的老人。我想不出那栋老房子是否还是黑瓦白墙,夏夜里是否还有奔跑的萤火虫,留在那里的大黄猫是否已经被人遗忘。
她在嚣张跋扈的命运面前,展现出了自己的爱与尊严,优雅与坚韧。十几年非洲生活,把她变成了一个值得去爱的人。
我与父母一起随着命运迁徙,我们奔波在更好的道路上。我们在新的地方扎根,在新的地方创造自己的幸福。但是我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村庄,那个记忆里越来越遥远的地方。
我很幸运,能够亲手捉到萤火虫,能够在深山里看到野猪留下的脚印,能够站在一条蛇面前端着一碗面看着蛇溜走。呼吸着最新鲜的空气,吃着世界上最香甜的大白兔奶糖。
每个人都需要一片草原,需要三两只动物,需要一个这样最纯粹最原始的场地,去发现未发现的自己,认识真正的自我。
浩瀚的草原和纯良的动物,朴实的村落和破败的老家,会告诉我们怎样去爱,爱自己,爱别人。
04
看完《走出非洲》,如果有人问,那样的生活是否愿意再重新来一遍?
她宣称,她愿意从头再来生活一遍,想以此证明她并非虚度年华。
我想,是的。在你能说自己不虚此生之前,你的生活已成为真正应该过两遍的生活。
走出非洲,走出那个狭隘的自己;走出村庄,走出那个闭塞的自己。讲真,你在草原上的时候最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