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而来的花—读闫红《诗经往事》

   记得高晓松曾经说,汉族是一个天性不会唱歌的民族,并不像少数民族那样能歌善舞。但是,读《诗经》,却让人怀疑他此言的正确性。可以看见,先秦的人们,对自己每一种心情,都能在山水间歌唱。

安意如在《思无邪》中将诗经比做盛放在彼岸的花,当我们趟过时间的长河,就能发现,那花朵,也是寻常的心境。

真正读诗经,你会喜爱上那如琉璃一样清澈的感情。仿佛每一种爱恋,都有歌来表达。那一点点细腻的小心思,就这样在千年之前,被那样一咏三叹地吟唱。

在中学里,读的第一首国风,便是《王风·君子于役》。那丝丝缕缕的牵挂,隔着千年的光阴,就这样细细密密地缠上了心尖。也许,远方的君子并没有性命之忧,但是在晚风渐起,倦鸟归林的时候,终会有一份牵挂,伴着日暮的微光,点滴到天明的。

喜欢《诗经》里清空如话的感情。不管是抵死缠绵的《野有死麋》,还是畏惧人言的《将仲子》,都是对自己情感的直接表达。不必有高远的志向,不必有谦抑的情感,就那样洒脱地诉说,自己最真诚的心境。见惯了唐诗宋词的含蓄委婉,如今一见《诗经》的直白,如同世故的成人遇见一个垂髫少儿,欣喜地发现,原来还有这样一份纯真,遗留在卷帙浩繁的史集中。原来,尽管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但人们的悲喜苦乐,和千百年前,并无二致。黛玉雨夜等宝钗,宝钗未至,来得却是宝玉,何尝不是“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现代的姑娘,也期待能遇见一位向卫武灵侯那样“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淇奥君子吧。情人之间,若要发誓,搜肠刮肚一遍,脱口而出的,依然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想一个人的时候,那起手机,却没有信息提示,心理怼怨,想起的也是一句“纵我不往,子宁不来”。姑娘的傲娇,果然是千年不换啊。

烦闷的时候,去读《诗》吧。你会发现,你的苦恼,并不是特别的那一个。在《诗》里,总有你的知音,咏叹着你的烦恼,是不是就觉得,有人分担了的痛苦,不知不觉,就减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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