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南昌一司机在商场过夜停车被贴违规单。车主称事先不知道该商场停车场不能过夜停车,取车时发现车窗、后视镜被贴满违规单,难以清洗。物业工作人员回应,贴后视镜是新员工的疏忽,以后会避免。
物业方面只提及以后会避免,并没有说明如何解决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更没有提及如何对司机进行赔偿。据司机讲述,他事后已经把车开到了洗车处,洗车工人告知这特别难清洗,这无疑暗示着一笔不小的清洗费。如果实在清洗不掉,那只能更换车窗、后视镜,更换的费用又由谁来承担?而且,把过错推到新员工身上,而不去反思自身的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这样的物业公司的责任感又何在?
如果只是告知违规,完全没必要贴满,一张就足够了,而且更没必要在纸上涂满胶水。在马路上我们也经常看到有交警对于违规车辆进行贴条警告,但他们都是贴于车窗玻璃上,不会贴于后视镜,用的也是可以轻松撕下的胶水。该商场虽然不是交警,但他们贴条的目的差别不大,都是对违规的车辆进行告知。但是把所有的挡风玻璃上都贴满了白纸,甚至往后视镜上贴单,又用了难以撕下的胶水,让车主无法清洗,这就已经超出了告知的范围,显得有些恶意为之。
物业管理人员的态度让人难以接受,因为他们完全在逃避问题,当司机问到为什么要贴后视镜时,他们对自己的没有丝毫歉意,却反复揪着司机的错误不放,一再回应:停车场不能过夜停车。先不说这一规定是否具有合理性,实际上司机所反应的问题并不是停车场的这一规定,而是在维护这一规定中的不当行为。往后视镜上铁白纸,导致缺失后视镜视野,这一的车显然已经不能上路。既然不能上路,那就只能停在这里,那岂不是违背了工作人员贴条是因为不能停车的初衷?
对于违反商场规定的车辆,商场物业方面的确有处罚贴单的权利。但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权利的使用需要义务的履行。商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却直接行使权利,这不能让人信服。在我们的常识中,晚上回家,把车停到停车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该商场要搞特殊化,禁止夜间停车,也不是不行,但至少也应该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告知。
此时让司机蒙受了损失,对商场以及物业的形象无疑也造成了影响。物业管理者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否则就算是管理者,也难逃舆论的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