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明假期的前两天,娘在电话里悲戚地对我说道,鱼儿,你村里开小卖铺的兰芳婶子没了。
我一听,脑袋里轰的一下,迅疾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真是难以置信,她,不过刚刚五十出头的年纪,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娘说,这人啊,真是太快了,中午帮着你爹赶羊的时候,经过小卖铺,还和她打招呼呢!下午……人就没了……
娘深深地叹了口气,继而难受地说道,那天气得我把拾好的柴火都扔了,觉得人这辈子真是没啥意思,指不定,哪一天就没了。
爹娘同岁,皆已年过六旬,在村里,正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年纪,人心都是肉长的,要说自己不担心,不想那事儿,绝对是假的,我真怕哪一天他们会突然离我而去。那事儿,尽管在言语中刻意避免,彼此却都心知肚明,那一天终会不可避免地到来。
我急忙安慰她,“娘啊,别胡思乱想,兰芳婶子只是个别现象,你就吃好喝好,把身体照顾好,活到一百岁都没有问题。”
娘依旧提不起精神,缓缓地说道:“那都是人的寿限,谁不想活得长一点,可是老天爷的事儿,谁也做不了主。”
我胡乱从头脑里快速搜寻着安慰她的话,终于让她情绪放缓了一些。
放下电话,我的心中却久久不能平静……
如今,自己已经年过而立,物质上虽然还不充裕,但在村里也算是有出息的人物,又加上前些年买了车,回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可是,在三十岁前后这样尴尬的年纪,回家的欣喜中竟然掺杂了不浓不淡的哀愁,以至于近乡情怯起来。
2
故乡,在儿时,是一个沉浸在其中,美好,甜蜜,却又浑然不觉的所在。
我排行老幺,因家乡毗邻孔子故里,村里人显得特别封建,八十年代,谁家要是没个小子,妇人们骂街,便会骂那人家“死绝户”。
有鉴于此,爹娘吃了秤砣——铁了心,做了十几年的超生游击队,自泰山余脉出发,渡过黄河,一路北上,跨越大半个中国,一直出了关外,在罚没土地、成为黑户、家徒四壁的沉重代价下终于诞下了我这唯一的,排行老四的小子。
我的出生震动了整个村庄,来看我的乡邻摩肩擦踵,络绎不绝,就连先前有些嫌隙的人家都替我爹由衷地高兴。村里讲究“贱名好养活”,爹爹便给我起了乳名——“孬孬”,一直到上学之前,村里人都喊我这个。
起初并不在意,直到上了小学,同学们都这么喊我,我才觉得不好意思,便在大人们喊我“孬孬”的时候,绷着小脸凶他们,“俺有大名,别再叫我孬孬”。说得多了,大人都不愿跟孩子一般见识,渐渐地喊起了我的大名。
唯有一个人例外,邻居春三奶奶,她虽是妇人,但性格大大咧咧,比一般男人还要爽落,丝毫不在乎我的感受,有时候还故意气我似的,一个劲儿地喊我孬孬,而且喊得格外响亮和清晰。
我冲她凶了好几次,可她还是我行我素,气得我腮帮子鼓鼓的,犹如癞蛤蟆生气时候的大肚子。
我俩,简直是一对冤家。
3
渐渐地,我上完小学,读了初中,念了高中,虽则也在家乡,却是离家越来越远。念高中的时候,高中在相邻的镇子上,学校一个月只让回来一次,娘见不着我,想着想着就哭了。
我当时好傻,以为娘真是妇人之仁,小题大做,又不是跑到天涯海角,何至于此。
再然后,我参加高考,犹如学会了飞翔的雏鸟一样,拼命地想离开家乡,飞到那向往的遥远的海边去,且越远越好。
在我的心里,家乡位于鲁西,小地方,贫穷又落后,留在这里注定是没有出息的。娘说的也是,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对我说,你一定要有志气,长大了以后,一定要走得远远的,万不可在村里,太受欺负了,面朝黄土背朝天,贼欺王八讹的,没人希望你过得好。
终于,我借着上大学的机会,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海滨,那里是国际大都市,有高楼大厦,有车水马龙,有霓虹闪烁,有我所希望看到的一切。在那里,我学会了普通话,学会了打扮着装,学会了上网冲浪。
相比之下,故乡的一切都是那么地衰败和落后,我不愿提及与她的任何一丝相关联的过往,甚至于把它当作遮羞布丢弃一旁。
4
大学四年的时光转眼而过,毕业的分离不期而遇,我与心仪的岗位擦肩而过,江枫渔火,月落乌啼,自己如肃杀秋风中一蓬衰草,茫茫然不知所终。
这生活了四年的灯火辉煌的都市,在此刻,却是那么地陌生,曾经多么想到来,现在就有多么想逃离。而今,伴随我的,只有那一身的失败和衰空。
我想回到故乡,却又怕回到故乡,然而,终究还是回去了,因为这是唯一我能想到的可以接纳我的处所。
回到故乡,我发现这里也不再是当年的那些模样,离开时,我是天选之子,腰背直得像一杆枪,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回来时,我是一个失败者,一个地地道道的无业游民,身子瘫了,如同横陈在案板上的任人随意摆布的半挂猪肉,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我想留在这里,却又害怕周围熟人的笑话,神经兮兮地觉得身边的每一个人,就连道边的狗儿猫儿,也都乜斜,嘀咕着,“什么大学生,到头来,还不是找不着工作,废物……”
我真怕哪一天自己会崩溃掉,便强打精神,重新收拾行囊再出发。
临走时,爹对我说,儿啊,人跌倒了不可怕,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那才叫真汉子。
好在等待的时间并不长,手里确实有硬家伙,于毕业的当年,我便去了邻市的一家很不错的单位,之后便是一系列的身份转换和提拔晋升,终于,我真的成了自己小时候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此后的回归,我勉强可以算是衣锦还乡,且每一次回来,都有每一次的进步和欣喜,我仿若完全沐浴在春天里,浑然不知道故乡对我意味着什么,也不曾感觉到故乡的任何变化。
5
如果说十几岁是少年的书生意气,二十几岁是青年的热血沸腾,那么三十多岁的我们,或许还不够成熟,但是已经学会了沉淀。真的,长大,懂得,珍惜,也就是那么一瞬的事情!
渐渐地,我有了房,有了妻,有了儿,有了车,有了三十岁之前村里娃娃想拥有的一切,可是,我悲哀地发现,有些东西,曾经拥有,而现在缓缓又急速地如流沙般从指缝里溜走,任凭怎么努力抓紧都无法让它们停留片刻。
我记得,刚参加工作的那几年,也就是十年前吧,每一次假期回来,村里的大爷大妈都认识我,欢快地跟我打招呼。
那时候,我好傻,真的,丝毫没有感觉事情正在悄然起了变化。春三奶奶还是喊我“孬孬”,我也是欢快地冲她哈哈大笑,唯有从她那里,我还可以依稀记得童年的模样。
看,人就是这么奇怪,曾经那么厌恶的事情,而今居然成了莫大的欣喜。
只是,我未曾留意到她那爬上鬓角的银丝和葡萄藤似的皱纹,或许,衰老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不是么?
6
小伙伴们都还在,如我这样的年纪,大多是外出打工,有不少还没有娶妻生子,年根儿,他们如同傍晚归巢的鸟儿一样,从天南海北回到村子里,一个个西装革履,衣着光鲜,可是怎么看,怎么别扭,与乡土格格不入。
我知道,这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他们都是打工仔,在城市的边缘干着最辛苦最底层的活计,穿着破破烂烂,吃饭潦潦草草,睡的是打地铺,挣的是血汗钱。
而我,和他们之间也不知不觉有了一层隔膜,话题少得可怜,抽烟又不会,只能是简单打个招呼,便各自走在属于各自的人生道路上。
然而,连这都成为了奢侈!
又过了数年,村子周边已经没有了小学,孩子们上学,最近也得是镇上。农人们为了让孩子上学,为了给儿子好说媳妇儿,纷纷拿出大半辈子的积蓄,又七拼八凑地到处借,总算是攒够了首付,于镇上,县城,或者更远的市里,买了房子,然后完完全全地搬走了。
从前,家家户户的大门,锁上了,每每还会再开,然而,从此以后,太多的门,上了锁,终究再也没有打开过。
村子里的人十去其九,胡同冷清得可怜,只留下老人们独自守着空荡荡的院落,此时的故乡,完全被时代前行的滚滚车轮所遗弃了,且连一声招呼都不打。
7
终于,我走到了三十岁的年纪,于故乡而言,我算是游子,也算是归人,却更像是一个过客。只是,像我这样的,或者比我小的小伙子,大姑娘们,已经在村子里再也见不着了,就连在清明、五一、十一以至于春节这样重要的节日里,都见不着了。
我悲哀地发现,自己确实是回去最频繁的那个年轻人,且是村子里唯一能够来去自由且愿意呆在老家陪伴老人的年轻人。
可是,这一次一次的回去,让我感到一次比一次更加猛烈的心灵冲击。
我终于承认了这悲哀的事实,村庄在逐渐消亡,人们在快速老去,偶尔遇到熟识的人,竟然也是十余年未见,自己脱口说道,“大叔,你怎么变得这样老?以前见你也就四十多吧,在地里撒粪,一铁锹能扔五六米远呢!”
“孬孬,你都多大了?”
“三十出头了!”
“可不是么?你都这么大了,我们能不老么?”
一阵子爽朗大笑之后,我突然觉得胸口仿若被人狠狠捣了一下,疼得厉害。
8
走过故乡的田野,见到麦田里又多了几处新坟,上面插着红红绿绿的花圈,还很鲜艳,我便问正在放羊的爹爹,这是谁的,那是谁的。
爹爹跟我说,这个是村东头儿的你庆田大爷的,那个是你宝三奶奶的。
我说,这些年一直在外头求学,工作,他们的名字早已对不上号,想必,他们的活着的时候,我是见过的,他们走的时候,年龄大么?
爹说,七十多点吧,不大也不小。
我忽然觉得一股浓烈的忧伤的情绪从胸中弥漫开来,将我如茧一样层层包裹,这世上的人啊,就如一茬一茬的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或许我再回来的时候,认识我的人,我认识的人,又少了些吧。
照这样下去,我终究是故乡的过客,而故乡对于我,也是再也回不去的所在。
9
我许久不曾见到春三奶奶,便问起来。爹爹说,她得了胃癌,儿子带她去城里疗养去了,又叹道,多么欢快的一个人,可惜了。
我默不作声,于故乡,真的是想回来,又害怕回来,世事无常,白云苍狗,终究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爹指着远处绿油油的麦田中的一座褐黄的馒头新坟,说,看,那个就是你兰芳婶子的坟头儿,才五十露头,这人啊,好快唻!
我呆立着,怅然若失,阳光和煦,麦田正绿,春风掠过一望无际的原野,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墨绿色波浪,不知从哪里突然飞出一只鸠儿,箭一样射向了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