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叫“白血郁红”,一个江湖上让人闻名丧胆的杀手。每杀一次人就会在自已的白色衣服上印上一朵血花,现在白衣上已印了上百朵小花了。
我在空中飞着,我要去杀江湖上最受人尊敬的“仁庄”庄主仁义天,我杀人不太喜欢受人雇也不喜欢让人控制,我只是一个人,我杀人不用报酬只是由着自已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样我杀的人总归都是该死的人,都是坏人,与社会,与人们,与公德背道而驰的人。我不记得自已的以前了,我甚至都没有记忆了,在我的生活里,记忆早已成了一样多余的东西。
仁庄庄主“仁义天名义上是江湖上最仁义的人,可背地里却是一个杀手集团的首脑,我的出现大大的扰乱了他们杀手圈里的秩序,他们不断派人找我,想除掉我,可却从未成功过。今天,我决定去杀了他,所谓擒贼先擒王,龙无首也难腾云!
仁庄之所以为仁庄,就因为它是天下最仁义的地方所在,所以表面上它的守卫非常少,甚至只能说所能看到的那些守卫只是在做做样子而已,他们心不在焉的站在那儿,手里什么也没拿,脸上是比神仙还要轻松的表情。
其实我知道不是这样的,仁庄的守卫不用靠人,靠的是机关,一旦有人入侵,只要启动机关便无活人可言,这也正是仁庄守卫少的原因,一旦机关启动,就不会有太多的人枉送性命。
仁庄终于出现在我眼前,现在是夜晚申时,庄内灯火通明,按照仅存的一点记忆我搜索并且迅速确定了仁义天房间的所在,我继续飞着,如小鸟般轻松的飞着。
我盘旋在仁义天房间的上面,我用三成的内力抖动着自已的双手,于是,漫天的血红小花如雪花一般飞舞在仁义天房间的周围,窗户上不断飘着的血花影惊动了仁义天,他走出了房间,但很惊奇眼前的一切,他抬起头望向了天空。
于是在这漫天血花中我抽出了我的剑“郁影剑”。我用我自已不知道名字的招式刺向了仁义天,漫天的血花包围着我包围着我的剑,飞快的我的剑如闪电般刺向仁义天的头顶,他睁大的眼睛还来不及眨一下,他头顶的血已在开始向上喷射,我用剑从喷射的血中轻轻挥过,一滴,两滴,三滴的血留在我的剑刃上,我用手轻轻的将血一一从剑刃上弹向空中,于是那三滴血便在空中聚成了一朵血花,我飞着迎了上去,血花在将要落下的刹那被我的衣服接住了,在它接触到我衣服的瞬间我将五成内力聚于掌上,轻轻的拍向它,这样它就迅速的凝固,继而印在了衣服上。
等做完这一切,仁义天的血还在喷射着,他的眼睛还是那样大大的睁着,只是已经直了,我无心再去看他一眼,轻轻的飘着,飞向那个我熟悉的地方。漫天血花,将仁庄包围在了血的世界里,我渐渐的飞离仁庄,越来越远,血花也越来越小,继而终于停了下来。
“啪”,突然我的脸上中了一掌,怎么可能,我来不及看清是谁?忙着去抽背在背后的剑,敢偷袭我“白血郁红”,真是不想活了。
只是,只是我的手没有摸到剑摸到了被子,眼前的人也越来越清晰了,是白芸,一脸怒气的白芸。一下子的,自已清醒了过来,刘德华的“如果有一天”又继续的传入了自已的耳朵。
“啊!怎么了?”我摸着让白芸偷袭的脸问到。
“谁知道你傻B怎么了,明明睁着眼睛,叫你半天却没反应,只好用打喽。”
“哦,可你也太狠了点吧!”
“哼!活该!”说完白芸不知从那提出了一份早餐来了。
“快起来洗脸吃早餐了,懒猪!”
“切,我才不是呢!”我不屑的爬了起来,反正睡不着,起就起呗!
等洗完脸出来,白芸不在了,那份早餐还在桌上,这个人怎么回事,真是的,不理他了,先吃早餐了。
“一碗豆腐脑,两个糖包子。”还真是蛮对我味口的。
星期天,嗯!不用上班,不用去应付那班讨厌的客户,更不用去时不时的去看那个母老虎经理的脸色做事,想干什么都行,想去那玩都可以。
呵,想想这一切,真是太惬意了,只是,我要怎么过呢?一整天都呆在家里吗?还是?
天气不好也算不上太坏,秋尽时分了,一年四季真的只有秋天才是最好的,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心里面早已没了因为季节变换而好与不好的感觉,人越成长就越孤单,快乐不再那么纯粹,幸福亦可望不可及,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无奈,尽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