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某人因为今天休息,“自告奋勇”要去幼儿园接孩子。我心想,挺好!明天早上不用早起给少爷做早餐,送他去幼儿园了,正好可以睡个懒觉。
兴奋劲儿还没过,某人又打电话说,刚接到通知明天一早要去公司开会,一会儿还得把少爷送过来。
她去幼儿园接了少爷,而少爷又想在那里玩,最后讲好,七点半送过来。
晚上,坐在书桌前,一边学日语,一边等着。
七点半了,没有电话进来。
八点了,仍然没有电话进来。
起身,决定先去洗澡。
待洗完出来,终于看到20:06打来的电话。回拨过去,我张口就问:今天还送来吗?
电话那头说,快到江边侧门了。
这时,距离最初约定的时间已过去了整整一个小时。
其实,也蛮符合一贯作风。。。
平时说的五分钟到,基本上要十五分钟开外,而平时说的十分钟,基本上要二十分钟开外。
孩子小,可能不大有时间观念。但是,作为家长,非但不以身作则,还要以各种借口来为自己的每一次不守时开脱,实在是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