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大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大连“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事件经过
5月22日,大连市中山区某个路口处,很多行人在红绿灯下等待着过马路。绿灯亮起,行人陆续向对面走去,谁也没想到,一场荒唐的意外,让他们的生命毫无预兆的走向尽头。
刘某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事实,决心报复社会。
他开车行驶至此,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本来已经放缓的车速突然加速至108公里/小时撞向人群,行人其中4人横尸当场,有人甚至被撞飞十余米远,肢体断离,内脏破裂,散落四方,恍如一场人间炼狱。
截止到目前,该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刘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查机关依法逮捕。
刘某会面临死刑吗?
《刑法》第114、115条定义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它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
以此类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警方通报,刘某确因投资失败而选择报复社会,其检验鉴定结果也显示,刘某不存在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的嫌疑,作案时头脑清楚,目标明确。
因此,刘某此次的行为属于主观恶性极为重大,即使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也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路人何辜?
可以理解这个事件下群情激愤的评论。
这场事故惨死的人中,有一个是一家三口。父母都是老教师,女儿在市里某医院上班。
网上有学生发帖说,这位老父亲是名化学老师,中考那年他带着他们去赶集,给每个孩子都买了糖葫芦。老教师还热心于上公益课,想把知识教给更多的孩子。
事故发生后,警方只确认了两位老人的身份,怎么也联系不上亲属,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的女儿也在死亡人员名单中。
另外两名遇难者,一个是即将高考的学生,还有一名是刚退休的男子。
他们中有的在安享晚年,有的即将开始新人生。他们都在努力地活着,现在却莫名其妙地死了。
刘某因投资失败而倾家荡产也许可怜,但其行为更是可恨!
《金牌律师》里有一句话:生命是无价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
那些以生活不顺为借口,去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的人,不仅该死,更该被钉在耻辱柱上,永生永世被人唾骂。
我们做不了什么,只能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