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意义重大,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流动党员数量越来越多,分布越来越广,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形势比较严峻,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视,创新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流动之处是吾乡”,流动党员依然能发热发光。
落实摸排管理第一步,让流动党员积极“亮身份”。党员亮出身份是一种“自我意识”的体现,是一份责任的承担。但是许多流动党员分布各处,甘做“咸鱼”不愿主动靠近组织。而一些党组织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流动党员视而不见,这就要求流动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靠近,党组织主动联系党员。通过建立流动台账,针对这些党员去向难掌握问题,各级党组织应通过“备案登记”和“拉网排查”双向发力,一方面,指引党员外出前主动向党组织登记报备行程;另一方面通过入户找、电话访、网格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排查,建立动态更新流动党员台账,做到流动党员联系方式清、流出时间地点清、家庭情况清、从业状况清,从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组长、网格长中选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采取“1+1”“1+N”等形式组成联系对子,每月与流动党员进行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流动去向等方面情况。让党员身份不再“隐藏”,让党员找到“家”。
落实关心关爱第二步,让流动党员获得“归属感”。流动党员虽漂泊在外,但“家”的温度永不变。流动党员身在异乡,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就需要党组织“送温暖”。党组织应主动积极作为,做到流动党员政治生日必联、逢年过节必联、外出返乡必联、住址变化必联,“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走访、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探访、家庭遇到有困难和重大变故到访,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提供帮助支持,让党员在外安心暖心。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窗口”“流动党员服务站”等,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服务,主动关心关爱流动党员家中的留守儿童和老人,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子女入学、老人照料等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流动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
落实发挥平台作用第三步,让流动党员获得“成就感”。党的初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流动党员,一是不能忘记自己是党员的身份,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本职工作上,都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党员的形象。二是不忘党员的规矩,在工作生活中要遵规守纪,安分守己,踏实做人。党组织要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就地发挥作用的平台和渠道,引导流动党员主动亮身份、做贡献。要根据流动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组建志愿服务队定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加入党员模范先锋队等,积极参与纠纷调解、环境保护、邻里互助、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流动党员在基层治理等工作中贡献力量,真正让流动党员成为“流动的旗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和生活中争当“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