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然街25号。一栋外观看上去无甚突出的小型花园别墅。慕君看着手机里的定位,就是这里了。
慕君是在网上看到这家店的消息。店面的广告语是“合法提供安乐死服务。”慕君抬头看,“终点站”几个字做成一个很小的牌子挂在别墅小铁门上。
深呼吸。就这样吧。慕君按下门铃。一个年轻的女孩来开了门。
“林慕君小姐?”女孩儿问。
慕君轻轻点头。
女孩娴熟地打开大门,带着慕君走进别墅。“发给您的合同看了吗?有异议吗?”女孩边走边问。
“没有异议。”慕君想到合同里的各项条款,诸如所有后事交由“终点站”处置,家人授权放弃财产,中途若本人放弃责任自负等。因为慕君孑然一身,除去一点存款和所住的小公寓之外并无其他财产,所以对于这些问题格外不在意。
“那请签字吧。”女孩拿出一份打印好的合同。慕君简单扫了一眼,签过字,问“不会死不掉吧?”
“不会,这几天有什么事情回去处理一下吧,咱们下个月5号见”。
慕君原本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比如小站如何获得合法资格、比如会采取哪种方法让自己死亡,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的一生都在谨小慎微瞻前顾后中度过,最后这一次,就让自己勇敢地面对未知,潇洒走一回吧。
于是慕君回家了。原本每天都要早睡才能有足够的精力第二天继续寻找工作,可是今天不必。都已经是将死之人,又为什么要去做工作呢?索性来个不眠之夜吧。死之前是否有什么必做之事呢?慕君认真思索。
烧掉日记本!对,烧掉自己从小到大的日记本。
慕君翻出自己的皮箱,打开了厚厚一沓日记本。那是她人生的全部回忆。
“1988年5月1日。晴。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爱,可是我爸爸妈妈似乎不爱我。是因为我是女孩儿吗?”
“1988年5月20日。晴。我最爱的人就是奶奶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奶奶天天有肉吃。”
“1989年1月30日。今天听到奶奶给爸爸打电话,想让我回爸爸妈妈家,爸爸没同意,其实我也不想回。”
“1999年11月15日。雨。奶奶不在了。我该怎么办。”
看到这里的时候慕君眼睛有点红。她似乎又想到那个漫长的夏日午后,奶奶疲惫地告诉她,她并不是这个家的孩子。据说当年小镇的民警抓到了一个贩卖儿童的团伙,解救了一批拐卖儿童。由于当年信息不发达,无法将被拐儿童的信息完全扩散出去,而小镇又没有什么福利院,所以民警便动员周边家庭收养被拐儿童,也算给他们一个庇佑。奶奶心善,见没人愿意要这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便将她带了回来。可是爸爸妈妈对这件事并不认可,也不愿意家里莫名多一个小成员。是以这些年来,她一直跟着奶奶生活。据说当年的人贩子为了让小孩们不哭闹,给每个人都喂了大量的安眠药,所以这批被收养的小孩都有些智力或精神上的问题。
慕君听到这个消息并不意外。这些年她早已知道,父母于己而言并无意义。只是她一直在等一个合理的解释。如今这解释来了,她觉得很合理,也接受了。也许人家说的对,因为安眠药伤害了神经,慕君对许多事,慕君是迟钝的。
只是奶奶去世后,慕君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方法。奶奶穷困,没有积蓄让慕君一直上学,于是初中毕业后,慕君就在小镇一家工厂上班了。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慕君开心地给奶奶买了餐桌上许久未见的肉吃。可是没多久,慕君在操作的时候精力不集中,左手手指被机器压残,少了几个指头。工厂支付寥寥的赔金后再也不愿雇佣慕君,慕君便终日在家,再也没有工作。奶奶在世时,爸爸妈妈好歹每月给奶奶些生活费,慕君和奶奶还能支持,如今奶奶过世,慕君便断了所有经济来源。只有奶奶留给她的一所破破旧旧的房子。
于是慕君开始花钱去网吧,最初是为了找工作,慢慢就开始寻找不痛苦的死的方法。
如今既已确定死亡日期,慕君的心也渐渐安定。烧掉日记后,慕君无聊地躺在床上。
第二天房门响起时,慕君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失神。她没有朋友,谁会在这个时间来呢?慕君揉揉眼,去开门。
是爸爸。
“慕君吗?奶奶不在了,你自己在这里怎么样?”爸爸明显很局促,他和慕君一向是生分的。“妈妈担心你,所以让我接你回家。”
慕君坐在那辆黑光锃亮的小汽车时依旧不明白。为什么突然间爸爸会用这种客气的语气跟自己说话,只是那语气中不经意间透漏出的感情,让她有点温暖,而且,爸爸的面容实在是很像奶奶啊。
到了爸爸妈妈的家,慕君被明亮温暖的房间震慑住了,只是低着头,不讲话。听到爸爸妈妈不停地哭诉,慕君渐渐明白了原委。
慕君的爸爸妈妈婚后生了一个男孩亮亮,像所有正常的父母一样,爸爸妈妈十分地宠爱他。可是天意弄人,亮亮长到15岁那年,与学习的小混混赌气起争执,从学校的教学楼跳下来,下半身瘫痪,脑子也受了影响。爸爸妈妈眼见亮亮的身体再无好转之意,担心自己百年之后无人照料亮亮,遂想把慕君接过来,帮忙照顾。其实他们未出口的话是,若亮亮此后找不到老婆,也许慕君也有机会成为亮亮的枕边人。
慕君不愿。生命最后的日子她想一个人静静的。她对这个家并没有太多感情。可是爸爸说,“奶奶生前最放不下的就是亮亮了,最疼的也是他。”
慕君其实不太明白的,慕君一直以为奶奶最爱的是自己。可是爸爸这样说,慕君回忆一下,确实即便在奶奶家,亮亮得到的吃的也永远比自己多,比自己好。
好吧。慕君点点头,便答应了。
于是慕君成了爸爸妈妈家的佣人。从这天起,慕君搬进了亮亮的房间,扶他起夜喂他吃饭给他洗澡,好在亮亮话不多,慕君只需要身体劳累,一天天也能熬下去。
4号那天慕君开始心神不宁。眼看要死的日子到了,要怎么跟爸爸妈妈提这件事呢,如果他们不同意自己离开家怎么办呢。
晚饭的时候慕君开口对爸妈说,“我明天,明天想请个假。”
“请假?你要干什么?”妈妈睁大了一双杏眼。
“我——我有点事,要见个朋友。”慕君低着头,不敢看妈妈的眼睛。
“什么朋友?你怎么还有什么朋友?”妈妈追问。“你明知道你是亮亮的——”
“阿倩,算了吧。”爸爸制止妈妈未完的话,“慕君,明天你去吧。只是,这样的事情我不想有第二次,希望你能明白自己的身份,你还有亮亮啊。”
慕君其实不明白她的身份。可是这个时候慕君也觉得这些不太重要,毕竟,明天有时间可以去死了。
5号出门的时候,慕君挑了自己最好的一件衣服。是花妮子的上衣。初秋穿这件其实是有一些厚的,可这是慕君最好的一件衣服了,而且是奶奶亲手做的。她伸手努力想抚平衣服上的褶皱,甚至连残疾的左右暴露出来都顾不上。
看到慕君这么在意自己的衣服,妈妈不满意地对爸爸说,“都是你惯的!”随机进屋并狠狠地摔了门。爸爸马上追了过去。
走出家门的时候,慕君并没有回头,她抬头看了看天,是好看的浅蓝色。我会记住今天的,真是个好天气啊。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