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岛

一,

大姐说,长维,你就是个孩子。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和他们。当我第一次去的时候,酒吧还没正式营业;小黑花了自己的五万把一个看着破难不堪的店面盘了下来,本来打算做点小买卖,可是一次大家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说到这事,讨论了半天决定还是一起凑钱开酒吧比较赚钱一点。于是,身边的人都开始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填充这个看似无底洞的店面。但实际上它很挣钱。

后来,大姐说,如果不是当时我们的这个决定,也许很多人就会平淡的过一生,从此再无交集。一个酒吧,给那些孤独的人带来过多少慰藉;也许只有他们才知道

当我第二次来的时候,酒吧已经修缮一新,开始营业了,坐在吧台上看着灯红酒绿的舞池,和那些随着音乐摇摆的人们,心中忽有种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仿佛是来自于那陌生的,自己不熟知的世界;我想我并不是,或是不适合这个世界的人。那时的我还在上高一,一身的蓝白色校服,在霓虹灯的衬托下显得格格不入。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大姐;小黑有一查没一查的跟我聊天,说得最多的还是打架,谁谁谁把谁谁谁给做了,谁谁谁又找谁谁谁了,听着就烦;我扭过头去,喝我的苏打水,在这我只能喝这个,不管是调制的烈酒还是百威我都抗不住。“还是学生吧;没混过?”这时候,一个略带懒散的声音穿过舞池的噪音传来。我回过头,看见小黑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女人,是那种我们不能接受的女人,烟熏妆,魅惑的黑丝,还有烟。

正当我踌躇的时候,小黑一旁谄媚的搭话,替我回答一切问题。她并不打理小黑,却朝我露出了微笑:“方月怡,很高兴认识你,乖孩子。”于是,从此以后,我,还有我们都叫她,大姐。不光是因为年纪。

二,

后来说到这事,大家都觉得好笑,一个绝对美女主动搭讪,居然还有人没反应;不是同性恋,就是生理不正常;可后来大姐和我私聊的时候说,当时看见我觉得很奇怪,你想一个穿校服的孩子来酒吧玩,却不喝酒,只是抽烟喝苏打水,这到底是怎样的孩子?

也许,大姐说的对,我就是个连自己都搞不懂的奇怪的孩子。

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大姐是小黑的合伙人,酒吧的大股东,包括找关系和跑业务都是她一个,十足的女强人。

三,

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小黑会给酒吧起这个名字——Neverland,他一个初中毕业的文化水平居然能起这么个有情调的名字。一次吃饭的,他告诉我,其实名字是大姐起的。我并没有直接问过大姐,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只是感觉,起这个名字的人应该会有如Neverland天空一般清澈纯洁的心。这是,在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如此单纯的人吗?我表示怀疑。

高一结束以后,我彻底从一个好孩子(或是半个)堕落成为不良少年,只是经历的一些事情,让自己感觉这个世界不值得相信,不值得爱;除了生死以为,仿佛没有什么会唤醒我埋葬了的赤子之心了。于是,开始疯狂迷恋尼采,黑格尔还有韩寒,开始无休止的写小说,文章;诅咒这个世界。用那些迷幻的,不真实的,荒诞的理论来模糊自己内心的烦躁和伤痕。

没事的时候,还是会去Neverland,坐在吧台上喝免费的苏打水,看着舞池中依然灯红酒绿的人们,依然风骚的少女,使劲的扭动腰脐,仿佛那燃烧的只是无尽的青春,和买醉后的快感;这让我由衷的厌恶,却摆脱不了,我想我真的是无家可归了。

每每这个时候,大姐总是会抽个时间坐过来,和我聊天,也是有一查没一查的,都是琐事;可是她会喝很多酒,不管百威还是干红,千杯不醉。对于酒我好像只是认识三种,白的,红的还有啤的,这让我一度成了酒吧朋友中被取笑的对象。大姐和我们一样抽烟,抽的很凶,不过她只抽三五和红河,传说这两种烟可以杀精。

很晚的时候,酒吧人走的差不多了(市里有宵禁令,娱乐场所凌晨2点必须关门停业)我们会坐在一起聊天,这个时候最安静,没有喧闹的人群和迷幻的灯光。大姐会在这个时候放音乐,轻音乐,很美,很好听,让人心神安定。

高考结束的晚上,酒吧生意异常的火爆,仿佛一夜之间,所有高中生都到这来放荡形骸。我开始向他们描述自己在考场上的淡定和高考后的打算,当然,这也没少让他们取笑我。只是大姐还和往常一样,安静的听我们的说话,偶尔插两句,也是有一查没一查的。那一天,酒吧关门的很早,几个人一起出去吃烧烤,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只是吃,不喝酒。小黑和鱼头喝高了,在他们女朋友的搀扶下,才勉强起得来;大姐急急忙忙给几个喝醉的人找车,送他们回家。

处理完了一票喝醉的男人后,只剩下我和她了,我们慢慢的走在大街上,看着街面上的人流穿行,街灯昏黄,忽明忽暗的感觉如同心中无法抹去的梦魇;这个时候,大姐递给我一根红河,然后自己点了一个,慢慢的吸了一口说:“你应该找个女朋友。”她这话让我吃了一惊,不知道一向稳重平和的她,会说出这个话。

“为什么,我一个人挺好的呀”我反问到

“你知道吗,你是个奇怪的孩子,你感觉不到爱,你感觉不到身边还有人爱你,你把这些爱包括情亲都看的如此残酷,这样你心中的伤痕和怨念会一点一点的增加,直至不能容忍这个世界的任何小小的错误。你知道吗,你就像当年的我。”

我无言以对,刹那间自己的世界天崩地裂,好像所有的坚强都是为了掩盖我的无助和无知,心中哪些久久不愿意回想的往事都历历在目,他们如此真实的萦绕在我的周围,不能离开。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所谓的宿命。

结束这次谈话以后,仿佛一转眼,我走进了大学,渐渐疏远了身边的朋友,大姐还有陪我三年的Neverland

大学里日子过的平淡无聊,除了看书和社团活动以外,真的不知道再做什么,来打发大把大把富裕的时间。只是那些往事,那些朋友会无预兆的出现在我深夜的梦中。

有一天,自己正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忽然接到鱼头的电话:“快回来下,酒吧出事了。。。”当我回到Neverland的,那里已经是一片狼藉,问小黑怎么回事,他才告诉我,酒吧被砸了。原因是一个小混混在里面买摇头丸和K粉,被大姐发现后,报了警,后来就是,那小子的大哥来寻仇。。。“那大姐呢?”“在医院了。。。”

马不停蹄的赶到医院的时候,大姐还是面带微笑,一副哭私死人不偿命的样子;只是头上和手臂上都缠上了绷带。不知怎么的,心中忽然泛起一阵酸楚,泪水也不争气的摇摇欲坠。“没事,我没事,都手机皮外伤,酒吧损失也还好,应该不到一万,就是那个79年的红酒摔了,怪可惜的。”她反倒安慰起我们来了。

这段时间,我就常驻酒吧了,大姐不在,小黑张罗着生意,几个朋友商量着找些人手看场,被大姐果断拒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个事情以后,几个朋友仿佛都变得成熟了,他们开始讨论自己的未来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从来没有忧愁的少年,从来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少年,变得稳重了,变得安静了,变得让我不认识他们了,我想,也许社会让我们老了吧。

五,

听到大姐要买酒吧的消息的时候,我已经有两年没回去了,很忙,只是纯粹为了糊口。那段时间公司正在上市,上上下下都像火烧屁股一样,坐立不安。可是,自己还是请了假,在老板愤怒的眼神中,仓皇逃走。

再回到Neverland的时候,也已是物是人非了,主题换成了摇滚酒吧,音乐也由原来的席琳迪翁换成了林肯公园。只是名字还是没换——Neverland一如初见是的单纯的名字。

再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一个也都变了样,说是成熟,还不如说沧桑。只是大姐还是那样,烟熏妆,魅惑的黑丝,一副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大家在一次吃了个饭,不是烧烤,而是很正式的晚餐,大姐做东。

饭桌上大姐告诉我们一个有点忧伤的消息:她要走了,去一个她深爱的人的家乡做小本生意,而那个人在一次意外中永远的离开了她。这顿饭吃的有点沉闷,大家只是偶尔说说将来的打算,对酒吧和过去的事情,闭口不提;这次我喝了酒,白的,不多,有点微醉。分别的时候,小黑说了句特伤感的话:“这一别,不知几时还会相见。”语言忧伤的还是不像他的风格。

最后,依然剩下了我和大姐,一路沉默了许久;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

“大姐,几时走,我们去送你。”

她摇了摇头,抽出一支红河,依然是递给我,又给自己点了一支,抽了几口才悠悠的说:“明天的火车,东西都收拾好了。”

沉默一会,她忽然停下脚步,看着并不明亮的天空说:“长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酒吧叫Neverland吗?”没等我开口,她接着说:“因为只要那里才有一望无际的天空,只有那里孩子们才不会长大,才会无忧无虑的活一辈子;”吐了口烟圈她接着说:“你知道吗,你和我第一个爱的人一样,你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你们都有单纯的微笑,清澈见底的目光,只是,你们都把自己裹在自己编造的世界中,不愿与别人分享你们的忧伤,可是这个世界有很多爱着你们的人,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说到这,大姐已经泣不成声。

我已经忘了那天是怎么回去的,也许只是不像再提起分别的回忆,小四说过一句话:那些恋恋不忘的人,总是在恋恋不忘中被忘却;曾经说要天长地久的人们,如今早已散落在天涯。

回去的时候,没有和谁告别,我想这个时候,大姐也已经坐上了南下的列车,那呼啸而过的列车不知带走了谁的记忆。

火车上,有一对年轻的情侣,依依惜别,姑娘一直留着泪送男友离开,样子很美。

那天晚上我沉沉的睡去,梦中没有出现我想出现的人们,只是出现了Neverland 里蔚蓝的天空,还有金黄的麦地,还有那个叫彼得潘的孩子,他们快乐的蹦跑,无忧无虑。。。时光缓缓流淌,天上有星辰陨落,我想那是梦。

PS: 献给那些离我远去的朋友,祝他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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