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呻吟太可恶,有感而发最难得。
近日新得六世仓央诗集,欢欣之余,翻书提笔,为其标注来源。笔墨尽时,忽现灵光,似乎一直以来,都有新书入手后,先于在扉页写下书之来处的小习惯。长此以往,旧书新读,往往独有不能诉诸于人的的深长意味,似乎在无声息中与当年的自己达成绝无仅有的默契,这份契合感,密如胶质,无缝可寻,诸般外力皆无涉足之地。
这是过往今朝里,约定俗成地会面。
这是冥冥幽煌中,悄无声息地惦念。
这是一别经年后,蓦然回首地了悟。
今夕何夕,能如此猝不及防地遇见当年的自己,能想起一笔一划记录时的虔诚之感,心中便忍不住颤抖着雀跃:原来,我是在那里遇见了你,自此一念而生,藏于家室。碌碌浮生里,若得半日闲暇,藤阴花树下,便是逍遥自在。
这是文字于我,最初的美好。
人常说,岁月如歌,光阴遍川。然则歌阙有时尽,水亦长流东。自始至终,指尖所触的,是灯影流转里片语只言促织而成的书简。
自古禀功书绩弘扬颂传者,列经书史撰;风花雪月红袖在侧者,吟千古佳句。文字,成为贯通古今的牵丝线,彼岸隔云端,唯此物亘古流传,使今人访史,得略窥一斑。
我想,在那些无法留声绘影的年代,人之所以钟情于文字,大抵是为了记得二字。
至少,我还记得。
那些笔墨浓染,泼砚浅渍的日子,追本溯源,回忆尽头,是父亲苍遒有力的字迹。原来,最初的最初,在心底刻印留痕的,是长辈润物无声地教诲。
依稀记得,昔年父亲并不与我解释为何要在书册扉页留下笔录,我亦不懂得追问,只会在翻阅时偶然发出一声喟叹——原来你那时就在。星移斗转,如今父亲甚少为我标注扉页,只是这习惯不知何时已在心中根深蒂固,总觉得,我既遇见了,就应该提笔落款,记住相遇的那一天。
时至今日,点滴过往骤然浮上心头,竟有如醍醐灌顶般大彻大悟。
我所需铭记的,又岂止是相遇这件小事。人生匆匆数十载,只记录相遇的时刻有什么意义?我所应当刻入骨子里的,是与书相遇,一眼便想将之带回的欣喜与感动,是最初单纯的渴望与快乐。
但这样细微的感情,这样繁琐的记忆,在浮华人世里,往往很容易被忽略,从而销声匿迹,就如同那些淡淡的疤痕,因为太轻,所以忘记疼痛。记忆这道茧,凝结了,易忘,刻骨了,会疼。而我们总在向前看,能念念不忘的记忆太少,唯有一遍遍不断地提醒自己,念及当初,才能在破茧而出的那一刻,无论痛痒,都在舌尖心上,铭心刻骨,难以忘怀。
那是这滚滚红尘里,纵使时过境迁,物是人非,都不会抛却我们的,最初的美好。
至此惟愿,暖日晴阳,袖卷微风,有香茗在案。翻开书册扉页,轻换一声:别来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