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梦里有一个他,梦很长,却始终没有相见。
他是另一个维度的人,或是这世上本就没有存在过。
但我的心里却着实爱过这个不清不楚的人。
不管怎样他始终是存在过的,至少在我心里。
和他认识的第一封信里,他侃侃而谈,写了好几页纸,信末写了一行:听闻姑娘治家有方,鄙人余生愿闻其详。而我的回信极不认真,只是随手抄了曾经喜欢过的一段。
在青山绿水之间,
我想牵着你的手,
走过这座桥,
桥上是绿叶红花,
桥下是流水人家,
桥的那一头是青丝,
桥的这头是白发。
—— (沈从文)
字迹并不清秀,马马虎虎的能让人看懂。这有些不像我自己,第一次这样随性的对待陌生人,不管怎么说,没有客套,至少也得有应该的礼数。
而就是这样无理之举,却拉了一段无端的缘分出来。
后来一次次的书信来往,让我们彼此相遇,相识,到熟悉。后来,竟然,很狗血的是,我们相爱了。
我不知道怎样讲述这段恋情。
因为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但就是这样极其自然的发生了,对,在我的身上。在这个信息时代,互联网确是交流交友的不二选择,谁喜欢写一封不急不慢的信,谁又愿意细细琢磨笔尖下的白纸黑字。也就是这样一对素未谋面的怪人,愿意去做。朋友们都笑我,和自己在恋爱,和同性在恋爱。我都知道,这的的确确是可能的。说这样是守旧,不如网上来得快,网上至少是有照片的或者不会因换了地址而断掉联系,真是一语成谶,最后我们换了地址后便没有继续。
这个人就像是水滴蒸发一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于他而言,我亦如此,不是吗?相识如此默契,相别亦是如此默契。
我渐渐明白,我们都已经不可能再继续了。
黄耀明和张国荣合作过一首《这么远那么近》,里面有一段独白是这样的:我由布鲁塞尔坐火车去阿姆斯特丹,望往窗外,飞越过几十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千万人。我怀疑,我们人生里面,唯一可以相遇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因为在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互相通信,没有联系何谈相遇。
因为从头到尾,我的故事不过就是一个粗糙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