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干下来,见到过的工作方式无非两种,一种是事无巨细,只要有情况都立刻向领导汇报,另一种是自己干着,有成效再汇报,解决不了再请示。
我本人倾向于后一种,但在我看来大部分人都是前一种。至少我身边的人都是每事毕报的。
要说哪个更好一些,我觉得因人而异,这个“人”,既包括做事人自己,也包括他的上级。
第一种会让上级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如果他同时在另一个层面上操作,显然即使通报是必要的。而且做事不会犯错,因为决定都是请示过的,不会背锅。
第二种则给予我们更多的自由度和发挥空间,但很少有上级会允许你这么做。我原以为承包可以实现,直到我看到某位领导对承包分公司的监管方式。不过事实证明,再严格的监管方式,也管不住无能与无良,但这是另一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