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下午和同事聚会,听到一个故事。
一个女孩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男孩,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不幸的是男孩有残疾,女孩依然爱着这个男孩,愿意和男孩一起生活下去。
到谈婚论嫁时,女孩的父母死活不同意,纵使男孩家的条件再好,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姑娘嫁给身体有缺陷的男孩。
于是,故事停止更新。女孩家长不想看到女孩以后受苦,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同意这门婚事;男方家长自知男孩有缺陷,也不敢贸然地向女孩家长提出迎娶女孩的要求,只是观望,等待事情向着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不出所料,一般的爱情故事,只要女孩愿意,女孩的家长是挡不住这撞婚事的。接着女孩不顾家长的反对,毅然决然地跟男孩走了,不久,女孩怀孕,男方家长终于看到机会,向女方家长提出迎娶女孩的要求。
最后,女孩家长妥协,男孩家长拿出一大笔钱,高兴地为男孩操办婚事。
在这过程中,不知女孩和父母吵过多少次,也不知女孩父母流过多少眼泪,女孩还是为自己的人生做出了选择。
只希望这个女孩能够坚强地走下去,无论风雨。
02
2016年11月27日,媒体女记者段丹峰在合肥一处住宅楼从11层坠下身亡。经警方初步调查认定为段丹峰是自杀。
很多认识段丹峰的朋友介绍说:她是一个热情、善良、能干的姑娘。段丹峰与男朋友潘奥是在一场采访活动中认识的,后来两人相爱。段丹峰在北京一家媒体做记者,潘奥在安徽合肥一家媒体做摄像记者,两人一直是异地恋。
两人感情一直很甜蜜,最近,段丹峰在朋友圈写道,潘奥有新欢杨某,短短几天变化太快,没有给她留下缓冲的余地,潘奥已经一天两夜没接她电话,自己此刻正在新房外。
27日凌晨1点多,她跳楼自杀,被发现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到底是怎样的痛苦,让她有勇气结束自己像花儿一样的生命!真的令人扼腕叹息。
事后潘奥称他已和段丹峰分手,即使段丹峰的家人如何怀疑潘奥刺激女记者以致其自杀,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如果男女双方仅为男女朋友关系,并未结婚,则从法律上讲,男女双方都有各自选择伴侣的自由。女方自杀虽是因男方移情别恋,但女方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自杀的行为承担后果。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虽然男方的行为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其并不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韩骁律师表示,如果家属有相关证据因潘奥出轨造成段丹峰跳楼死亡的严重后果,家属可以以该男子为被告,提出相关民事诉讼,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段丹峰的殉情,并没有换来男朋友的内疚和忏悔,而是留给父母亲人朋友的声声叹惜,有朋友还写下“丹心一片为情许,去留无念化青峰”来悼念段丹峰。
03
作为任何一个母亲,谁都不愿看到自己的女儿因为男朋友移情别恋而自杀。
女孩,请你在自杀前想想除了爱情,你还有什么是最重要的?爱你的父母,关心你的朋友,他们都希望你能开心快乐地成长,他们在你心中的分量难道不如一个渣男重要?!
女孩,你若半生委屈,想想你的父母他们会一生疼痛,请珍惜自己的生命,爱惜自己的亲人,更要懂得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