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里应该都有执念。我的执念是什么?进入大学前自己就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过现在回忆起来都是些模糊的心思,但我清楚地记得两年前的暑假,那应该是自己最难熬的一个假期,因为当时面临了很多问题,比如考研,比如是否转专业,比如现在说起来都觉得很好笑的梦想和信仰的实现问题。所以执念应该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定型的。
我虽然不够认清自己,但我能看明白自己的确是个充满理想主义的人。可能因为家里人保护得太好,从小到大从未接触过社会,这样的温室环境把自己逐渐培育成一朵天真的喇叭花。因此高中毕业,当有人祝贺自己终于解脱时,我还真信了,以为即将面对的会是美好亮堂的大学生活。这样的想法持续到大二下学期,在某次概率论课堂上顷刻间瓦解粉碎。专业课日复一日地进行,冗杂乏味,毫无新鲜感,从内里已经发烂的大学校园有时候真的快要把人逼疯。
那年假期过得很难受,不是天气热的原因,当然这也算是次要原因。闷热的天气加上迷茫和焦虑让我白天睡觉晚上熬夜,形成了非常可怕的作息习惯。但好在有一天翻开了之前买的《人性的枷锁》。和大部分人一样,在面对重要抉择的时候,我第一反应也是逃避,但是逃避并不可耻,又不是放弃。那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是看书。不得不说书能抚慰人的心灵。我一直相信书可以拯救自己。《人性》在我心目中是毛姆最好的作品,好过《面纱》和《月亮与六便士》。如果说《月亮》是朦朦胧胧的雾气,那么《人性》就是汩汩流淌的小溪,我可以划着小船趟着溪水实打实地踩在船板上,不像前者抓不住摸不着。它一直在解答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意义?第一次读到主人公去问他的一个流浪诗人朋友这个问题时,我惊呆了,因为没想到小说竟然能和自己的生活巧妙地重合起来。我当时也在思考这个深奥的问题,因为我总和自己赌气,赌自己一定能寻找到奉献一生为之努力的东西,我愿称为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是一种坚定的态度和永恒的信念。读到最后它告诉自己,生命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真正的意义在于生活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没想到自己竟然能深刻地体会到这种说法,表面想通后有一阵子活得特别舒坦。但这毕竟是精神层面上的一种引导,没过一个月,我又变回俗人一个,只想拥有世俗的欲望。
我的矛盾在于,我是一个行动完全跟不上内心想法的人,通常是纸上谈兵,实践起来必暴露原形。写到这我又开始痛苦,我这样一个懦弱又无能力的人,怎么可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信仰和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