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那年的六月说起。
因为她闯入我生命的时候,正是六月。
六月的衡水,炎炎烈日灼的地面泛起热浪,连偶尔下起的大雨都是热的,深深浅浅地打在窗子上,留下一片一片模糊的影子。
我从旧梦中醒来,看到QQ闪烁着她的头像。陌生而熟悉。
多年后,我再读到张爱玲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不期而遇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捡拾曾经的记忆,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熟悉的过往与爱的默然邂逅,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时,才知道那是那时的我们。
那是她第一次主动找我说话。
也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记忆里的她永远穿着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黑色长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好看。她的眉毛很翘,仿佛能在脸上投射下一篇好看的影子。直到现在我还一厢情愿的以为,那时的我们单纯的像一张白纸。
或许。
她喜欢给我写纸条,用学校里永远用不完的机读卡。她喜欢对我说:嘻嘻,木头。
就像某种必然,把我们纠缠在一起。她每一个字都闪耀着阳光,和她的每一个笑容,而我恰好是个怕黑的人。
我曾无数次幻想过回到那个六月,回到坐在她身边呆呆看着她侧脸的时候。她喜欢笑,喜欢轻声说话,多年后我还能记起,那声音里没有一丝迟疑。那样的时光,那样的影像,一生可以有多少次?不过是拗不过生命的一次。
大概是少年意气吧,她是如此绚烂,耀眼的让人恍惚。几乎每一个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天南海北的说着一切,说着那个老师,这个同学。我絮絮叨叨,她亦絮絮叨叨,我只有在她面前才是真的我。我们真的很像,像到骨子里,甚至相同的悲观,相同的习惯。那时候才是真正的幸福吧,因为心里知道,在同一个教室里的某个人,可以把所有东西分享给她,可以毫无保留的对她好。
我想,如果我能爱上一个人,大概就是这样了。
故事说到这里,可以结尾了。
都是我的错。
人生没那么多理所当然,也没那么多青春懵懂。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连记忆也不是。因为
上边都是我编的,我编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