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针脚”下足基层治理“绣花”功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其效能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下足基层治理“绣花功夫”,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健全组织体系,变“末梢”为“前哨”。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严密组织体系,确保基层治理一贯到底、有力有序。坚持把基层治理骨干队伍培育好、建设好,重点抓牢抓实社区“两委”班子、专职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等人员要素。以治理能力提升为重点,结合常态化、实战化、专业化培训,鼓励干部多到一线“炼”,多向群众“学”,实现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递进。

深化服务模式,变“小事”为“实事”。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要坚持从服务入手抓治理、靠服务优化促治理,下足“绣花”功夫,做好“精细”文章。找准“落针点”。坚持“群众视角”,优化自下而上的诉求反馈机制,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列好“民生清单”“问题清单”,不畏难、不怕烦,明确目标任务、拿出具体举措、限时对账销号,在解决问题上下真功、求实效、见真谛。磨好“绣花针”。

聚多方合力,变“自治”为“共治”。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提质增效、常态长效,就要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提高参与度,激发共建内生力。“服务对象”向“治理力量”转身。深入挖掘有威望、明事理的老党员、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等群体,组建“和事佬”“微管家”队伍,发挥“党员楼道长”“党员中心户”等治理带头人作用,聚拢流动党员、新兴群体等坚实力量,用“民声”为“民生”指路。“单一主导”向“协同治理”转化。积极探索参与基层治理积分机制,组织评选“最美治理人”“最美合伙人”等荣誉称号,形成基层事务共商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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