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一个平凡又普通农村百姓,半生来不求大富大贵,有衣有食就是满足。
母亲祖籍河南灵宝,后嫁予父亲来到了我的家乡——焦作温县,也就成了邻里口中的外地人,父母的生活很简单,典型的靠双手维持生计,十里八村不曾占人丁点儿便宜,算得上村里的老实人了。
冬去春来,咋暖还寒,正是踏春旅游的好时节,但是母亲并没有应邀出门游玩,反被一场纠纷困在家中。
起因是这样的,今年3月,邻居家旧房重建,建筑面积大大超出之前,之前两家中间宽宽的伙道也不复存在,现在相邻的两面墙几乎要贴在一起了,与此同时,邻居还擅自撬动了我家部分地基。面对这种侵犯,母亲第一时间去找了当地村委求助,经村委协调一月有余,拟出的协议对我们毫无意义,每天都在重复着无效沟通进行调解,为了快速解决问题,我们也查询了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先说说宅基地吧:
《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发源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可见,无论是依法还是按照当地习俗,我们都是有权令其撤回到原始地基上的,但是父母慈善,念及邻里,想着有更好的办法了,就不让对方新启地基了,吾辈亦知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再来看看损毁地基吧:
《物权法》第三章 第二百三十六条【权利人的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损害的补济方式】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竞合】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五章 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足以见得,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些说我们无理取闹的,快去看看相关规定吧,你们是法盲?还是眼盲?或者你们是侵权者的亲戚?要么就是有意为之,煽动群众效仿,希望众多邻里产生纠纷,给政府带来“工作”???
可见邻居家建房无形中侵犯了我家两项权益,父母虽法律意识淡薄,但也知道自己被欺负了,让人不解的是邻居家长者比我母亲年长近20岁,明明知道自己侵范了他人的权益,却依旧扬言我们占了他的地方,面对邻居的这种行为使得母亲很是生气,不甘心就此作罢,因此每每邻居开始动工建房,母亲就寻找政府,民警等求助,之后执法部门来给邻居下了停工令,这才消停了一段时日,刚好当地也有本月自建房全部停工的通知。
之后经过村委几番调解,始终没有达成令两家满意的协议,后听人说村支书是我们邻居的亲戚,之后各种贿赂等不正之风的话语也是不断听到,但我们是相信政府的,村里哪个领导是谁家亲戚也不足为奇,但要是因为有亲戚关系就不能正视问题的话,就没有必要继续浪费彼此时间进行调解沟通了,我们开始劝母亲放弃村里调解,去街道反应问题。
然而母亲半生来平静度日,生活虽有磕磕碰碰,但也不曾遇到过此类“大风大浪”,我们做子女的因各自情况并没有条件在家陪伴,眼下艰难的“刀光火影”般的日子仍需母亲自己在前线战斗。历经几十日的无效调解,母亲内心几乎崩塌,有时竟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般不公平,几度以为自己真的是有理说不清了...
母亲的焦虑我们可以理解,同时我也没有想到这个不大的问题竟会迟迟得不到解决,但是,我始终相信是问题总会解决的,目前是我们希望往好的方向去处理,当然,如果和平解决不了,我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为母亲讨回公道。
令人欣慰的是,在街道、土地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我们家也在保持初心,不让邻居拆毁新地基的情况下,接受了侵权方的相关赔偿,此事也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说到底,邻里间能有多大纠纷?不过因为是一句话、一个行为,导致一口气咽不下去,才会产生些不必要的纠纷,然而当我们意识到纠纷存在的时候,你给个台阶,我退一步 又有何妨?人间美好,莫要为不值得的事情荒废了时光!
小时候总认为农村是美好的,农民是淳朴的,这类字眼只会存在于教科书中;长大后,生活在喧嚣的城市,每天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中奔波,会有那么一刻,内心是向往农村的,乡村的宁静、村民的质朴,也会使自己乐在其中。
一个人,可以活得平凡,可以安分度日,但是终究是有生存底线的,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论农民群众还是在职高官,我们都需要合理正当的维权。尤其是农民群众更应大胆维权,不怕民、不畏官,坚持真理,持守正义,相信这个时代,坚信共产党才是群众的保护伞,建党100周年欢庆在即,希望农民群众能深入了解我党,学习党、依靠党,在我党的正确领导下共建和谐乡村、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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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街道、土地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我们家也在保持初心,不让邻居拆毁地基的前提下,同意了各部门的调解并接受了侵权方的赔偿,此事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邻里之间能有多大的纠纷?说到底不过是一句话、一个行为,导致一口气咽不下去,才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设想大家都豁然点,考虑到问题既然已经造成,那就各退一步,互相给个台阶下来,自然就会化干戈为玉帛了,大家还是好邻居,什么千古愁人,不存在的.....
小时候总认为,农村是美丽的,农民是淳朴的,这样的描述只是存在于教科书中;长大后,生活在喧嚣的城市,每天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中奔波,总会有那么一刻,心是向往农村的,渴望感受到乡村的宁静,体验生活的淳朴。
一个人,可以活得平凡,可以安分度日,但是终究是有生存底线的,当权益被侵犯时,不论农民群众还是公职人员,我们都需要合理正当的维权。
尤其是农民群众更应大胆维权,不怕民、不畏官,坚持真理,持守正义,相信这个时代,坚信共产党才是群众的保护伞,建党100周年庆祝在即,希望农民群众能深入了解我党,认识党、学习党、依靠党,在我党的正确领导下共建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