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那个女孩每天高跟鞋不离脚。
那时的高跟鞋,就和五彩斑斓的衣橱一样,闪着耀眼的光。
路过运动品牌的商店,看着冷冷清清的人群,不屑地嘀咕一句:不知道这么丑的衣服和鞋子怎么卖得出去。
那个女孩,浅薄地认为,耀眼为美,绚丽是美。
衣服赤橙黄绿青蓝紫,就是不喜黑白灰;鞋子高跟坡跟和平底,就是不喜运动鞋。
那个女孩,不知舒适是美的第一要素。
然而,不知何时起,她对美的认知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以前所不屑的正是现在所追求的,譬如黑白灰,譬如运动鞋。
绚烂多姿固然吸引眼球,但很难持久,张扬的色彩也决定了排外的搭配。运动风格没有那么多新奇的款式,但有绝对的经典。
它们都是经历时间的检验留下来的精华。
美不在皮,美在骨,当对内在舒适感的追求日渐占上风,当对生活物品的要求日渐品质精简,那个爱穿高跟鞋的姑娘不见了。
有人说,当你不爱穿高跟鞋,改爱穿平底鞋时,说明你老了。
我不这样认为,恰恰是因为你活明白了,更知道自己要什么了,你才会爱上运动鞋。
那个爱穿高跟鞋的女孩,消失在了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