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章法有度自成方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虽今日天已转晴,但心情依旧沉闷[大哭]本想“开门红”收官,可以短暂地喘口气放松一下,但接下来的绩效分配搅得人心烦意乱,真想一吐为快。分多分少另当别论。经过全体同仁的精诚合作共同努力,黄山支行取得优异成绩,绩效包在全行排名理所当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得说。
单位有一种现象让人很困惑: 员工规则意识的缺失,部分中层对总行明文规定的漠视。有个别员工在总行纲领性意见的保护下力争绩效反而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不好说话”。譬如讲S农商银行规定中层正职“不参与支行二次绩效分配”,但有中层变着法子向员工工资部分攫取费用。真纳闷: 到底是总行的费用配置有问题,还是人的欲望太贪?“依法治行”到底是值得深化推行的先进理念,还是“挂羊肉卖狗肉”,一句空话喊喊而已,总行的《绩效考核办法》通知精神有没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我真认为有法制意识的员工不被重用也罢,至少应该获得尊重。我热爱我们的团队,但以上所述是我的立场和观点,我不应该为讨好上司而不明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