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二年级时,因父母忙着生意没时间照顾我,每天只给固定的早餐钱和车费(4块)。而我也似野草一般疯,无忧无虑,也算快乐吧!
学校的小卖部里总有许多小孩儿面对面前的美食(辣条)时,总忍不住流哈喇子,而我就是其中一个,那个胖胖的,虽然是个女孩却长的虎头虎脑,活脱一个假小子。
每天,我都将早餐钱省下一点,有时甚至会拿坐车回家的钱去买零食吃,然后在路上连吃边走,吃完还不忘将手指上的残渣舔干净我(纯吃货),结果就是走一个小时的路回家(学校的在城西头,我家在城东)。渐渐的,我感觉到钱不够想问妈妈要,却不敢问,因为她总在忙碌中。
于是我萌生了一个不好的想法,那就是偷,有了这个想法,加上时机,我成功地在爸爸衣服内袋子里偷了20元(我爸比较粗枝大叶),这20元被我揣在兜里紧紧的握着。
不到一天,老妈敏锐地发现了老爸钱不对劲(老爸用钱都在我妈那都报备,因为老爸有前科),于是问了我爸钱去处,发现不对劲少了20,我目视着一切,我心里犹如万马奔腾,简直炸开了祸,心率直奔180,老妈用鹰眼扫过我们姐弟仨人。当他扫过我时,我心虚地躲撇开了眼神,不敢直视老妈的眼情……
结果!暴露了,老妈成功的在我身上搜到脏款。用了那个年代常用的方式,那就是混合双打。事后我哭得伤心欲绝,准备离家出走,结果被扼杀在摇篮中,因为我发现没地方去。
至今,这件事还被老妈提起,向着亲戚们尤其是表弟表妹们面前说:“看,那年她偷钱,我们狠狠地打了她一顿,再没犯过了”。(我想说我不要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