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31日,第一季度的最后一天,今天之后今年就算结束了四分之一了,可能大家才刚刚开启“正常”的生活。
今晚20:34:51秒,在东昌东路,由东向西方向,刚下来板桥,在新世纪花园门口,“整齐”的排列着“三白一黑”,四辆车,尤以黑车的受损最为严重,车前头已碎一地,并洒落一片汽油......
可以看到黑车的后面是四个男人,都在焦急的打着电话......四角灯,闪灯四亮
很明显,眼前图片中的斑马线,占据了图片的一半的面积
能看的出来,这应该又是因为礼让行人,引起的“事故”。
但是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司机之外的人在现场(图为老白所拍,下班路过)
罪魁,没有“祸首"......
同样也作为一个司机(今天骑电车),对于此类“悲剧”再次在眼前“重现”,心中有诸多的感慨。
首先,这个礼让行人法规很好,值得提倡并且做到。
但是能不能在执行这法规时候规范下行人?
并且有执行力?
大家讨厌的不是这个法律的本身,而是这个法律只针对一方做出了规范,而对另一方放任自由!
一个不规范行人和法规执行力差,导致现在产生的结果非常的恶劣啊!
以前行人闯红灯看到车还会后退一下,现在不得了啊,很多都是光明正大的往前闯,反正你机动车就是要让我!罚款扣分是你机动车,就算不是你我撒泼打滚你也那我没辙.
我相信很多司机有些马路不是不想让行人,而是不能让不敢让,大家都是赶时间的人,有些路口绿灯就那么短,你行人正常穿也就算了,可不能猛的就跑出来。
中国的普通道路交通事故这么多,很大一部分都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导致的事故。
法规就应该一视同仁,不管你机动非机动还是人,只要你违章,你就是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就因为机动车有保险有钱买了车,然后非机动车和行人就可以撒泼打滚,某些交警就可以稀泥混过去赖在机动车身上!
比如你行人闯红灯,导致别人急刹车被后车追尾,那么被追尾车辆修车钱就应该你行人掏。
比如你电瓶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对不起医药费你自己出,你还要赔别人修车费。
我可以人道主义不要你赔偿,但是你完全没资格没权利要求我赔偿你。
法律这么定了,嘿你还别说,什么遵守交规小册子,什么警察罚款闯红灯行人,都不需要了,只要实行个几个月,保证至少降低60%事故几率,只不准还能因为行人担心自己给自己买保险而增加保险收入呢。
有人谈行人在斑马线上有绝对的路权,是,所以机动车礼让你。没礼让,那机动车承担主、全责。
那问题来了,机动车在道路上拥有绝对路权,但是行人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要礼让吗?
如果要礼让,那你谈什么路权?
如果不礼让,那为什么行人可以随便闹?
其次,现在的大街上,机动车的保有量在慢慢的增加,但是道路不会随着拓宽,而且城市的生活节奏在不断的加快(东昌路限速60km/h),据观察大多数的车都会在这个速度上行驶,只有在红绿灯的时候才会减速.....
所以,建议司机在行驶的时候,开着导航,它会提示你“哪里需要注意”,不要认为自己是老司机,会打脸的(见过右转需要等红绿灯的吗?我就被罚了,在橡胶坝.....我去申诉了,然并卵)
另外,也建议行人,在走没有红路灯的便捷通道过马路的时候,凑着来车方向红灯的空挡大时候再行走,别磨蹭,安全快速通行,可否?
如果整个市民意识再不慢慢不调整的话,好的政策也会慢慢的执行的遭人厌烦。
最后,文明和谐,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也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城市的进步,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不要让这次的事件,又伤了四个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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