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博是个秀才,寒窗苦读十载终于博了个秀才,李子博很满足。
许烟是章县第一大美人,追求者无数,但是她却相中了李子博。
那年寒冬,章县依旧是下了很久的雪,书院里几株梅树悄悄开了花,树下坐着一个发呆的书生,双手捧着书,眼睛却闭了起来,雪花哗哗落在他身上,渐渐地把他堆成了雪人。
许烟见了这一幕,有些许恼怒,“公,书院是供我等习圣贤书之地,为何要如此浪费时间,何不归去独自温习?”
雪人抖了抖身上的雪,慢慢恢复,他没有转过身,“在下李子博,今日唐突了许姑娘,万分抱歉,但在下并非是在浪费时间,在下是在想书中的道理,一不小心就入了神,造成了误会,实在抱歉。”说完就迈步要走。
“李公子留步,为何你知道我是谁?”
“早闻许烟姑娘好梅,我在梅树下已经坐了三载,哈哈!”
自此,李子博每天都会在这与许烟相见,两人定约,他日李子博秀才名就之时,必于许府提亲。
一如所有狗血情节一样,大婚当晚,李大秀才,李新郎,李子博被牧州府的人捉走了,全县乃至全州的成年男子,都被捉了。
牧州府是与邻国接壤的州府,当两国爆发战争时,这里是最前线。
李大秀才成婚当晚被拉到了最前线,脱下了新郎服,穿上了不知道多少个人穿过布满血污的兵服。
他在的营叫做“敢死营”,也就是炮灰营。他很想念他的新婚妻子,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他才有可能再见到妻子。
敢死营八千四百多人,一天冲锋就已经死伤三千余人,死了就永远死了,伤了可能也死了,在敢死营可没有人会去救你,因为大家都没有明天。
李子博躲在人群中跟着大家一起冲锋,看到重伤的战友还是会搭把手,看到快没气的战友还是会去听听他的遗言,隔天他还是战场上勇猛的敢死营战士。
七天,敢死营剩下两千三百人,能活下来的都是精英,李子博手上的战功已经很多了,他也升到了千人长,敢死营两个千人长中的一个。
十五天,敢死营剩下八百人,李子博依旧是他的千人长,只不过手下就剩下八百人。
二十五天,敢死营剩十八人,李子博还是千人长。
三十天,敢死营剩下三人,李子博还是千人长。
是夜,微凉。
“喂,李哥,我们明天还会活着吧。”一个光头汉子酌了一小口酒。
“军中禁酒,别多喝了。”李子博闭着眼休息。
“得了吧,李哥,你是千人长,我两也是百人长,偌大个营帐,谁还记得有我们敢死营?光头给我留一口。”刀疤伸手去抢光头的酒袋。
光头笑着望了望李子博,“李哥,听说你是个秀才公呢,怎么也被捉壮丁了,不是不会打架吗?”
“不会打架不代表不会拼命。”
刀疤喝了一小口酒,仰着头,眼泪流了下来,“李哥,我想我媳妇和孩子了,明明一个月前还好好的……”,光头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我。。。我也想我爹了。”
闭着眼的李子博睫毛动了动,终究是没睁开眼,摸了摸心口。
第三十一天,天上的夕阳血红红的,照在地上倒是显得鲜鲜的,地上早就被血液染成暗红色了。
李子博趴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吐了一口血,脚碰了碰倒在脚边的光头,光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光头,起来喝酒啊,喝完酒我们就回家。”说完,又吐了一口血沫渣子。
他抹了抹嘴巴,艰难地爬了起来,掩上了光头的眼睛。
握住了全是口子的铁剑,看了看身后的城池,他好像看到许烟穿了大婚当天的大红嫁衣站在墙头,他舍不得眨眼,害怕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他扭过头,看向战场,拖着剑走了过去。
有他在,定要保她安全。
战后清理的时候,在战场中心有一名士兵跪着,胸口插了一把剑,头耷拉着。
没了一只手一只眼的刀疤冲了过去,跪在他身前,仅剩的一只眼涌出止不住的水迹。
“。。。城。。。城。。保住。。了。。。吗?”
刀疤抹了抹眼泪,“保住了,李哥,光头也送回家了。”
李子博艰难地从怀里掏出一封布满血污的信封,向刀疤递过去,“。。。章。章县。。李家。。。”,手到了一半却直接往下垂了下去。刀疤咬住嘴唇,身体剧烈颤抖着,眼泪一直流下来,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娘子,展信安。
请允为夫如此无礼,此信是休书。
与娘子成亲以来,未尽一分丈夫本分,实属大错。娘子未犯七出之条,本不该休,但当娘子收到此信时,相信为夫已经马革裹尸,就当是为夫任性之为吧。
李氏子博休妻李许氏,无由休之,即日起,许氏与李氏再无瓜葛。
小生不才,叨扰姑娘良久,还望姑娘莫怪。从此山高路远,纵马扬鞭。便遥祝红颜,愿你三冬暖,愿你春不寒,愿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愿你,余生有良人相伴。
子博敬上”
几年后,章县书院的院长换了人,是个很文雅的姑娘,她身后却站着一个没有一只手一只眼,脸上有一道刀疤的男人。他们站在梅树下,看着梅树发呆,一如多年前李子博在梅树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