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阿明和曾凡明同属研发二部。她对Imageware软件也很感兴趣,经常向他请教问题。其实我原本是尽量避免和阿明在同一个部门工作的,主要是不想听到她和同事说话时用的那种夹子音。但阴差阳错,我们又被安排在了同一个大办公室,这让我时常感到烦躁。
矛盾的爆发来得突然。那天,我们一家子正在吃饭,阿明突然大发雷霆,把碗重重摔在桌上,接着就要掀桌子。我眼疾手快,拼命护住了最后一道辣椒炒肉。五岁多的儿子立鸣被吓呆了,站在原地哇哇大哭。侄女肖芳愣了好一会儿,左看看右看看,最后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了。我和儿子就着剩下的菜,默默地吃完了这顿饭。
说来奇怪,那天到底说了什么,她为什么会突然发火,这些细节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可能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我们就这样心平气和地提出了离婚。我不知道这件事会对年幼的儿子造成什么影响,但我和阿明之间,或许真的是性格不合吧。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和她结婚,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履行对她父母的一个承诺。既然现在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阿明办事向来雷厉风行。决定离婚后,她第一时间把结婚照从墙上取下来,扔到了走廊的角落。虽然第二天我又偷偷把它捡了回来,但最后还是难逃被丢弃的命运。接着,她逼着我退出2008年初投资到韬扬注塑厂的十万元本金。其实在2008年底,我们已经因为这笔投资分到了两万元的利润。我坚决不同意退股,她就毫不犹豫地把正要下锅的鸡蛋砸在了我头上。我解释说以后会把十万元给她的,但她根本不听,态度强硬地说必须马上退。她说人事部的高娇告诉她,这种投资第一年可能会分红,以后就再也没戏了,还举了EPS分厂的例子。
说到高娇,这个女人最不可信。自打工以来,工厂从2006年6月就开始帮我们缴纳社保,但在2008年6月到9月这四个月却莫名其妙地断缴了。这些钱到底是被高娇私吞了,还是她忘记办理了,至今不得而知。难怪那段时间她经常被厂里的工人打,我也是后来才听说这件事的。毕竟平时谁会特意去查公司有没有按时交社保呢?
至于EPS分厂的事,那些投资的干部也不是完全没有分红,只是没有预期的那么多而已。投资这种事,本来就有风险,谁能保证每年都能分到多少钱呢?
阿明又翻出以前投资CNC加工店失败的旧账。看她那架势,不退股是不行了。我只好忍痛写了退股申请,交给总厂王先生审批。后来研发部的陈经理知道了这件事,表示非常不理解我的决定。他说如果是他,不仅不会退股,要是允许的话,他恨不得能投个三十万、五十万。我只能苦笑着回答:“以后你总会明白的。”
因为决定要离婚,阿明提出以后做饭要轮流来,每人负责一天。后来我索性不在家吃饭了。侄女肖芳以前一直在我家吃饭,从那以后也不来了。
中途我们也有过反悔的时候,想要和好如初。但那几天还是要轮流做饭,结果没几天又吵了起来。最终,我们决定和平分手。在新余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们签下了离婚协议,并于2009年7月13日离婚。
根据协议,儿子肖立鸣归刘志明抚养,我每月支付一千五百元的抚养费。
离婚后,刘志明和儿子继续住在厂里的宿舍,而我搬到了外面住。那年秋季开学,刚满五岁半的儿子就上了一年级。寒假结束后,他转学到内地新余市第二小学。这时,刘志明也已经辞职,带着儿子回了老家。那间由她亲自装修的新房,现在只属于刘志明和儿子了,因为我已经把自己的一半产权转给了儿子。说来惭愧,那套房子我从头到尾只住过一天,睡过一个晚上。
现在想来,让儿子那么早上小学可能是个错误。男孩子通常发育比较晚,当时转学时他本来是不符合一年级入学条件的,最后还是托关系、花钱才办成的。如果让他再读一年大班,可能对以后的学习更有帮助。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一堑长一智。后来对待女儿时,我就坚持不到六岁绝不让她上小学,为此还让她读了两年的幼儿园大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