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不能随意使用,它们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其适用性依各自的功能而定。奖励或表扬适用于表扬孩子的优点,引导他们改正缺点。如孩子平时很胆小,当他第一次敢在客人面前讲话时,一定要及时给予表扬,以鼓励他的勇敢行为,克服胆孝怕生的弱点。赞扬有助于使孩子建立起独立性、自觉性、自信心等好的个性品质。但如果表扬使用不当,超出其适用范围,会使孩子产生自满、自负、自觉性与自律性差、抗挫折力弱等不良品质。
惩罚或批评比较适用于纠正孩子的错误,抑制其不良行为。比如发现孩子说谎,一定要给予批评或惩罚。不能为了保护孩子的自尊心,该批评的时候不批评,就会使孩子不能明辨是非,这种缺陷教育会导致孩子形成人格缺陷。同样,惩罚使用过度则会使孩子自卑,遇事懦弱退缩。所以教师在教育孩子时,一定要视具体情况来灵活地选择奖惩手段。
奖惩的使用比例宜为“罚三奖七”。在教育孩子方面,称赞比责骂的功效大。如果惩罚多于赞扬,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特别是对于年幼的孩子,他们常对大人的话信以为真。因此,教师对孩子奖惩方式使用上的分配比例要依“三七开”的原则,要以鼓励为主、三分批评,七分奖励。同时,在每一次具体实施奖惩时也应贯彻“三七开”的原则:在表扬奖励时,还要指出孩子的不足,以防止孩子骄傲;在批评惩罚时,也要肯定孩子的优点,以防止孩子自卑。
奖赏和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展示教师的教育艺术,更不是宣泄教师的感情,而是为了孩子能更健康、向上地成长。奖励和惩罚是两种相对的教育孩子的方法,教师对孩子奖罚要以奖为主,孩子有进步就应该得到教师的奖励。当然,“奖励”孩子的方式也要讲究科学,这在本节后面将有具体的论述。不过,孩子也需要适度的“惩罚”教育。这里所说的“惩罚”,并非训斥、讥讽、挖苦、污辱或者罚站、罚跪、拳打脚踢等“体罚”方法,而是一种教育手段。教师在适当的时机对孩子进行惩罚,罚得口服心服,这样才能起到抑制孩子不良行为的效果。
总之,表扬和奖励的使用是一门艺术,要做到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定。每个做教师的,如果能用心了解孩子,观察孩子的日常表现,相信都能正确地分析自己孩子的特点,正确、适度地使用奖惩手段,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